一男子在公交车上扒窃乘客财物获刑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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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公交车上用剃须刀片划破他人衣服盗取现金。近日,金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22年2月6日上午,被告人张某从抚州乘车到金溪县,在金溪县城内2号公交车上其用剃须刀片将被害人王某上衣口袋划破里面的90元现金盗走。案发后,被告人张某退赃1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张某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具有退赃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具有多次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s://j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479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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