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阳原县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作用凸显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北省司法厅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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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县结合本县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制定专职人民调解员选任条件和程序,建立一支适合本地区农村地区需要的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使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初步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纳入依法治县总体部署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把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作为专题进行研究,将所需经费列入了财政年度预算以保障这项工作的开展。县司法局、财政局等六个部门制定下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数量、待遇。
二、形成调解团队提升调解质量
专职调解员队伍建立后,县司法局多次组织专门培训,努力提高他们依法调解能力和水平。结合农村纠纷复杂、解决难度大等特点,由司法所长牵头,组成调解团队,入村调解,弥补了一人调解、单枪匹马、角度单一、势单力薄,时间拉得长易反复的弊端,减少了调解中的漏洞,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
三、建立巡回调解制度集中攻坚
鉴于县城地广人稀,纠纷当事人到县里调解极为不便。为方便群众,县司法局建立了巡回调解制度,到群众门口解决纠纷。即由全国模范调解员、全省十大法治人物、冬残奥会火炬手付丙贵,应乡镇求助赴乡镇协助调解疑难复杂纠纷,努力实现大事不出镇的目标。
原文链接:http://sft.hebei.gov.cn/system/2022/08/12/0301834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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