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开庭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半截塔人民法庭法官到距离法庭驻地50公里以外的南山嘴乡某村巡回审理一起因死亡赔偿金分割产生的纠纷。
巡回审判现场
2021年,张清不幸在一场交通事故中死亡,留下年过七旬的母亲徐兰、智力残缺的妻子孙雨和尚未成年的女儿张晓。在达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协议后,三人获得赔偿金90余万元。此后,孙雨离家,并起诉主张分割30余万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背对背”调解
经多次调解无果后,法院最终决定开庭审理此案。考虑到一家人的特殊情况以及该村山大沟深的地理位置,开庭地点就定在了徐兰家里。
双方达成协议并当场兑现钱款
开庭过程中,双方代理人围绕争议焦点据理力争,分歧较大,未能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庭审结束后,在双方当事人核对笔录签字时,法官仍未放弃调解,耐心地从赔偿权利人与张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经济依赖程度、日后生活等角度分析,最终徐兰同意拿出10万元死亡赔偿金给孙雨,孙雨及代理人也表示同意,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钱款当场兑现。(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原文链接:https://hb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5616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