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近年来,周口市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推动周口市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全面打牢行政执法规范化根基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指导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领域的综合执法改革,在六大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换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印发《周口市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后续工作任务分解方案》《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实用手册》,稳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放权赋能工作,成立周口市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指导督导组,建立周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指导推动改革走深走实。
2022年,结合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主体的再梳理、再确认工作,梳理市级行政执法主体38个,县市区行政执法主体502个,市县两级行政执法主体共计540个。及时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补办和注销工作,对因工作调整、死亡、辞职、辞退、退休或者其他原因离开原单位或者依法应当取消行政执法资格的,及时收回行政执法证件并注销,2021年以来,共计申领2663个行政执法证、208个监督证。目前全市共有行政执法证件11955个,行政执法监督证件756个。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对全市1358项行政处罚进行梳理。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主要针对为工勤人员、劳动合同工、临时工等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情况。结合改革及职能调整情况,组织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对本部门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和行政执法流程图进行梳理并公示。
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对已出台的《周口市淮阳龙湖保护条例》《周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周口城市绿化条例》《周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重新修订。其中,《周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周口城市绿化条例》《周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已制定、修改并对外公布。
强化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开展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工作,组织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印发《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专项活动方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活动,促进基层执法人员筑牢规范执法意识、提升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举办全市基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班、《行政处罚法》知识竞赛、行政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等,2021年以来,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100余场,参训4万余人次。建立周口市行政执法骨干库。从全市各行业各系统中选拔50名行政执法骨干入库,参与全市日常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行政执法争议化解以及行政执法宣传培训等工作,以执法骨干培养培育引领推动全市行政执法上水平、上台阶。
严格执法行为体现执法公正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1年以来,全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197906条,配备执法音像记录设配353台,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445件。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案卷性质分类评查,逐项细查事实证据、办理程序、适用法律、裁量标准、文书制作、立卷规范等要件,逐条登记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反馈承办部门。2021以来,共开展案卷评查工作2次,评查行政执法案卷85份。
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通过建立行政执法骨干库(首批50人)、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27个)、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35名)、公布行政执法投诉渠道(35家单位)等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处罚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发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的监督纠错功能,2021年以来,全市共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73件。
开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根据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对不合格单位下达行政处罚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案卷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认真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约。
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渠道。2021年12月,向社会公布周口市市级及其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2022年5月,完成了县级行政执法投诉监督电话的公布工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公开,均可以在工作时间进行举报投诉。
以示范性创建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持续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培育工作,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市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4次,对24家达到市级创建标准的单位进行了命名。我市周口市邮政管理局、鹿邑县安监局、商水县审计局等3家单位被省司法厅命名省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我市周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被推选为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进典型。
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行政执法温度
2021年10月19日,周口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周口市关于进一步推行柔性执法阳光执法的实施方案》,引导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行柔性执法,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管模式,深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2021年11月8日,周口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周口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通知》,全面梳理各执法部门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中涉及的免予处罚规定,明确免予处罚情形,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并予以公示。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对轻微违法者坚持教育、说服、劝导优先,使违法者主动纠正,降低或消除社会危害性,让企业和群众在感受到“执法力度”的同时又能感受到“执法温度”。经统计,全市共11家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职权制定了免罚清单,共涉及195项行政处罚。
服务型执法也是体现执法温度的有效手段。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激励行政执法单位创新执法方式,突出事前违法风险防控和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优先,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效能,让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建立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不断转变执法方式。开展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工作,2021年,命名 “周口市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 10个。沈丘县农业农村局和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被命名为“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
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新模式。积极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公布《周口市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共涉及95个证明事项,减少119项证明。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2/08-15/2560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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