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研创联宣”为抓手 努力打造“金字招牌” 持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大动力
8月15日,省司法厅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推进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讲评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质量发展。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崔永洪主持会议并讲话,厅领导陈宏、滕凤洲、刘勇、伊建民、张万林出席会议,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营商办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讲评会议精神,听取了重点领域立法、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及厅营商办工作情况汇报,书面审议了《黑龙江省司法厅动态调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实施方案(送审稿)》,对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再推进。
崔永洪指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省司法厅党委统筹,营商办协调推动,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相关处(室、局)全面发力,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由省司法厅组织开展的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工作,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讲评会议上,作为典型经验做法被收录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案例汇编》中向各地各部门推广。
崔永洪强调,要抓调研,把握环境需求,确保精准发力。要围绕市场主体、基层一线、重点部门和全国先进四个方面抓调研,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摸清情况、找准问题、了解需求、明确思路,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的制定提供有力参考和科学依据。要抓创新,注入法治动能,激发市场活力。要坚持思路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方式创新,在高质量完成好各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聚焦自身职能,推出“自选动作”和创新举措,形成亮点、打造品牌,让司法行政系统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在省委省政府、各地各部门、社会各界特别是市场主体中产生更大影响。要抓联动,坚持融合贯通,形成强大合力。要抓好内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人人有责、层层尽责”的工作体系;抓好上下联动,形成省厅统筹部署、各市县司法局联动、“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抓好横向联动,与省直相关部门建立联系,全方位推动我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高质量开展。要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壮大声势影响。要善于总结和挖掘。及时将总结出的首创经验和典型做法,进行对外宣传,充分展示司法行政良好形象。要善于培养和选树。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的宣传和推广,让典型经验更具成长性,促使典型经验开花结果,叫响优化营商环境司法行政“金字招牌”。要善于组织和整合。打好新旧媒体“组合拳”,通过“报、网、微、端、屏”,多形式、多层面、多角度积极推介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成效,不断向各界媒体释放省司法厅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
原文链接:http://sft.hlj.gov.cn/web/news/provincial-detail/3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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