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我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吴婧等36名考生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集中的时间和地点
(一)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于2022年8月15日(星期一)下午16:00持本人身份证和1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广西警官学校大礼堂填写体检表并缴纳体检费和领取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集中时间: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上午6:30。体检集中地点:广西警官学校大礼堂(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三里3号)。
(三)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于8月16日(星期二)上午6:30前持本人身份证和体检通知书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配合做好身份核验工作,查验体检前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校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人选递补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则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联系人:卢警官,联系电话:0771-5611158。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
2.考生体检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
2022年8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ft.gxzf.gov.cn/zwgk/tzgg/t129556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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