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为人民 真情法理促和谐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乌兰察布市兴和县赛乌素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驾驶小轿车不慎将村民小牛撞伤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过调解员多次调解,促成双方签订和解补偿协议,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
2022年7月26日,曹某某驾车回家途中路过钦宝营村公路时不慎将闯入路旁关某的小牛撞倒,经村兽医查看后确定被撞小牛已无治疗价值。8月3日,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矛盾纠纷,向赛乌素司法所申请调解。
“群众事、无小事”是司法为民、服务基层的一项基本原则,赛乌素司法所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力争把每一起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兴和县司法局 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sfyw/jcgzdt/202208/t20220815_210328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克什克腾旗司法局普法宣传到牧区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