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打击“杀猪盘” 守护百姓“钱袋子”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汝城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三起“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刑事案件,其中诈骗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被告人朱某伦、周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被告人朱某杰、宋某辉分别被判处十一年六个月、十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叶某胜等七人分别被判处八年二个月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以被告人周某、朱某伦等人为组织者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于2020年至2021年期间分别在汝城县卢阳镇、土桥镇、泉水镇等地设立电信网络诈骗窝点,以业务提成的方式招募“业务员”,通过抖音、快手等社交App寻找诈骗目标,将自身包装为成功人士后添加对方为好友,不断与潜在目标聊天培养感情,其后引诱对方在可被自由操控开奖结果的“福彩网”等虚假平台进行投注,对方投注较小金额时可以及时提现并返点较小数额金钱,当对方投注较大金额时则不再提现返点并要求继续投注,直至对方停止投注。上述两个诈骗团伙涉案人数20余人,涉案金额均超过百万元。
自开展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以来,汝城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扎实开展打击工作,坚决遏制案件多发高发态势,依法从严从快审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7件18人,对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组织者和积极参加者依法从重处罚,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0人,重刑率55.6%,全力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
在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同时,汝城县人民法院还依法严惩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技术支撑、支付结算帮助等上下游犯罪,以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今年以来,汝城县人民法院共审结以提供银行卡、银行账户帮助支付结算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29件37人,打击“两卡”犯罪取得明显成效。
原文链接:https://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804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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