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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员工协助“买理财” 3名老人被骗30余万元“养老钱”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日前,永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购买理财产品养老诈骗案件。据悉,该案是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永泰开庭审理的首起涉养老诈骗案件。

  2017年以来,被告人吴某某在永泰县某金融机构工作期间,因多次接待到营业厅办理业务的同村人被害人陈阿婆等人,并通过帮助其办理业务而取得被害人信任。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间,吴某某以帮助其完成工作业绩、养老理财产品收益高为由向被害人推荐购买一款理财产品。因被害人不会操作手机,吴某某以帮助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为由,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将被害人银行账户中的款项转至其指定账户,并向被害人陈阿婆等人提供个人理财业务申请表、银行卡开户手续材料,虚构被害人购买理财产品的事实。吴某某采用上述方法先后诈骗3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32.7万元,均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其中被害人陈阿婆年近古稀,被骗金额14.2万元。由于理财产品到期后迟迟拿不到投资钱款,被害人相继前往吴某某所在机构查询核实,才发现被骗。随后,3名被害人在家人的带领下先后报警。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3名被害人被诈骗款项系其一辈子辛苦积蓄的养老钱。为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减少被害人经济损失,承办法官向被告人吴某某家属释法明理,多番协调积极退出违法所得。截至庭审当日,被告人吴某某已退赔3名被害人损失共计25.45万元,并与3名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

  该案将择期宣判。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765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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