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法院受理南平市首次由民政部门代未成年人提起抚养诉讼案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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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邵武法院依法审判的3件民政部门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父母履行监护抚养义务案发生法律效力。这是南平市首次由民政部门直接作为原告,代未成年人向未尽到监护抚养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提起的诉讼案。
2021年底,邵武市民政局在开展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中,发现案涉3名儿童的父亲均已死亡,3名儿童的母亲尚有劳动能力,但或重组家庭或长期外出打工,均未尽到监护抚养之责,孩子只能与农村年老体弱无稳定收入来源的爷爷奶奶共同生活,生活陷入危困状态。
为进一步保障对困境儿童的救护,邵武市民政局将案涉未成年人暂列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经济保障。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孩子的母亲依法履行监护抚养义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及时与邵武市民政局以及未成年儿童所在社区了解留守儿童的详细情况,为不妨碍留守儿童上学读书,利用休息时间深入儿童家中进行走访,询问孩子意愿,进行心理疏导、情感抚慰。
本着共同呵护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承办法官寻求最合适的解决途径。最终成功调解1件案件,另2件案件综合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母亲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对孩子的抚养标准,依法作出判决。判后当事人服判息诉。
该系列案件的审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妥善化解了3个家庭矛盾,儿童与母亲的亲情关系得到了改善,使当事人能够感受到司法的温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判后回访中,3名被告表示会克服困难,尽其所能履行抚养监护义务。接下来法院将继续跟踪案件的后续执行情况。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757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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