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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首个“上提下”提级管辖案件成功化解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审结首例适用“上提下”提级管辖涉网络消费产品责任纠纷案。案件的成功审结,对于指导辖区法院准确适用十倍惩罚性赔偿,妥善审理大量产品责任纠纷,统一裁判规则具有指导意义,是一次中级法院对基层法院开展审判业务指导的重要活动。

  

  原告罗某某于2021年11月28日通过某网络购物平台在被告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厂家直营店铺上购买了整箱6瓶原浆酒1件,并支付了相应货款。罗某某在收到货品后,发现货品均为预包装商品,其内外包装上均无任何食品名称、配料表等重要商品信息,认为货品系假冒伪劣的“三无”产品,遂诉至重庆市梁平区法院,要求被告某商贸公司退货退款并予以十倍赔偿。

  

  考虑到辖区近年来涉及产品责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而该案系涉及网络消费的产品责任纠纷典型案件,案件的妥善审理对统一辖区两级法院同类案件的裁判规则具有重大意义。鉴于此,经研判,重庆二中法院决定依职权对该案提级管辖。

  

  案件提级审理后,承办法官杨超在认真查阅卷宗,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后,对双方当事人就原浆酒所涉的预包装商品相关法律规定、食品安全标准、“三无”产品的实务认定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释法析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原文链接:https://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032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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