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错收款二维码,商户货款损失谁来赔?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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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化名)在商业街租赁四间商铺销售压缩馍。经营14天后,发现其中两间被银行工作人员贴错收款二维码,自己的压缩馍已销售近十万个,货款损失谁来赔?
淮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张三和某银行之间构成服务合同关系,张三的损失与该银行工作人员贴错收款二维码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张三未开通收款提醒业务,未当场试用收款二维码。依照法律规定,银行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赔偿张三的损失,张三对损失的发生存在过错,相应减少银行损失赔偿额。综合张三另外两间商铺收款3.6万元等实际情况,判决银行赔偿张三损失3万元。周口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朱雪华:移动支付作为一种新兴的交易方式,在方便交易的同时,也潜藏着一定的风险。银行在提供金融服务时应尽到足够的谨慎义务,提醒商户及时核对个人信息,以免造成损失发生。商户也要提升金融防范意识,关注收款码是否正确,是否被替换,确保自身交易安全。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2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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