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关于举行《云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为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省司法厅组织召开《云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重点对《云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条禁止性条款及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行政处罚条款的必要性、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听证,并听取社会各方面对《云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其他条款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时间拟定于2022年10月中下旬在省司法厅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16-20人,其中:
1.利害关系人代表9-10人:铁路设计单位、铁路施工单位、铁路运输企业、合资铁路公司、铁路沿线单位代表,铁路沿线居民及农业、林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从业人员。由年满18周岁在云南省居住或者工作的公民,以及在本省登记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代表向省司法厅提出申请,采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2.社会公众代表2人。由年满18周岁在云南省居住或者工作的公民向省司法厅提出申请,采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3.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3人,熟悉铁路安全管理的专家2-3人,律师或法律工作者1-2人。由省司法厅邀请或者委托有关组织推荐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5人。由年满18周岁在云南省居住或者工作的公民向省司法厅提出申请,采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不足名额由省司法厅邀请参加。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立法听证会报名申请表》(见附件)。报名信函寄至云南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219号,邮编:65022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871- 64189173;网上报名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924961732@qq.com。
五、参会通知
省司法厅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后,将在省司法厅网站公告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等参会人员名单。同时,将电话通知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参会,并按规定将有关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在参加听证会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联系人及电话:胡春军0871-64189173
特此公告。
云南省司法厅
2022年9月20日
附:立法听证会报名申请表.docx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tzgg/37809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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