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听证会讯 >正文

住院治疗骗取报销费用构成犯罪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基本案情

  刘某的母亲崔某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住院期间,被告人刘某在明知自己的母亲崔某有第三者责任,不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报销条件的情况下,虚构其母亲崔某自己摔伤经过,并让他人出具虚假证明、无第三方责任的保证书,帮助母亲骗取医保基金11577.90元。案发后,将该款退回医保基金专户。辉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被告人刘某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做人要讲究诚信,不能贪图小利,只想着占便宜,否则触犯法律构成犯罪,追悔莫及。

  法条链接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4038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