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建好四个体系 确保场所防疫安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山东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部署要求,始终将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强四个体系建设,提升防风险、保稳定能力,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以实战为导向,建立指挥体系
疫情发生后,省戒毒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止疫情向所内蔓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疫情监测、宣传舆情、安全保卫、应急保障5个小组,统筹协调全系统防疫工作。成立12个督导组下沉到戒毒所,进行封闭督导和巡回督导。动态调整警察勤务等级,先后实行场所全封闭管理、“14+14+7”、“3+7+4”值勤备勤模式。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专所集中的方式,有序恢复收治戒毒人员。
以戒治为核心,建立封闭运行体系
围绕提高戒毒人员教育戒治质量的中心任务,统筹做好防疫期间管理戒治工作。制定《封闭管理工作规范》、等制度规范50余项,开展“争创五好大队、争建五好班组、争当五好学员”等活动。创新教学方式,录制教育矫治一体化视频课程160节,利用移动电视、可视对讲、广播系统、国学听读机等设备,开展卫生健康防疫、心理健康、形势政策法律、国学和国家认同等教育。坚持疫病同防,编排习练“穴位健身操”“健肺操”,提升戒毒人员机体免疫力。印发应对肺炎疫情《心理危机干预手册》,开通心理热线和远程心理咨询,开展心理戒治减压训练,举办自我情绪管理讲座,有效舒缓戒毒人员心理紧张,消除疫情期间场所安全隐患。
以协同为保障,建立联防联控体系
主动对接各地党委政府,将场所疫情防控纳入地方防控责任体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省卫健委印发《关于加强全省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疫情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将戒毒场所纳入驻地县市区传染病和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将警察职工和戒毒人员纳入全省“应检尽检”重点人群范畴,常态化开展核酸或血清检测,及时排除疫情风险。密切同公安机关及司法局的执法协作,协调将所外就医人员变更社区戒毒,落实对解除出所人员的必接必送和隔离安置措施,疫情期间未发生脱管失控事件。
以队伍为根本,建立组织保障体系
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结合警察全封闭或轮换执勤实际,成立党支部和党小组,设立党员示范岗,建立“抗疫战斗队”,开展“亮旗行动”,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正面宣传,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抗疫一线感人事迹。坚持从优待警,制定纪实评鉴考评办法,推选封闭执勤警察火线入党、职务晋升和表彰。成立后勤小分队,帮助封闭执勤警察家庭解决实际困难,保障一线警察全身心投入抗疫斗争。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012/998c2b7a-61b1-4efd-b804-273a90d6b6a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