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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现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自治区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条例》,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司法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共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行政许可信息127条、行政处罚信息2条。“法治新疆网(司法厅门户网站)”官网发布信息1558条。“法治新疆”微信公众号,推送图文信息共1825条,订阅数为86万人。“新疆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推送图文信息共1780条,订阅数为61666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共收到公民和法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及时更新单位门户网站有关栏目。

      (四)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法治新疆网(司法厅门户网站)”官方网站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法治新疆”“新疆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管理维护,第一时间发布涉及司法行政相关工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依法及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以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违纪“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如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不够全面透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不够主动;政务公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等。针对问题,将采取相应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切实提升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行政业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流程;三是积极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工作范围,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发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2〕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形。

      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626号,邮编:830000,电话:0991—295641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1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tzgg/202301/38cacfd74c2c4ad7bce2166039db074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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