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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悉心释法析理 男子主动替母履行100万元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官,我母亲欠的执行款我来还。”近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里出现了动人的一幕,吴某某主动替母亲刘某履行执行款100万元,案件顺利执结。

  今年1月下旬,申请执行人李女士依据某公证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刘某偿还欠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20余万元。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张森、王紫伟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全面查控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经查询,刘某名下银行账户仅显示有零星存款,可供执行的财产距清偿欠款金额相差甚远,能够执行的仅有其名下的一套房产。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刘某,刘某总以“没有钱”为借口逃避执行。

  为了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执行干警张森想办法联系到了刘某的儿子吴某某,并希望他与法院一起做通其母亲的思想工作,张森从法理情理入手,耐心地向吴某某讲解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法院下一步拟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及申请执行人的困境。在听完张森的说理释法后,刘某的儿子对执行工作表示理解,承诺将进一步劝说母亲履行义务,并尽力帮助母亲凑够钱款,履行还款义务。

  得到刘某儿子同意配合的消息后,申请执行人李女士也愿意进一步协商。随后,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同意被执行人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100万元,申请执行人李女士自愿放弃剩余利息。当天下午,吴某某通过银行向李女士转账100万元,案件顺利执结。

  “讲诚信是每个人的立足之本,虽然我们手头也不宽裕,但不能因为有困难就逃避法律责任。”案件执结后,吴某某紧紧握着张森的手说道。

  诚信是每个人参与经济活动、社会生活必备的基本素质。下一步,中原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惩戒失信行为,以执行促诚信,以诚信强执行,进一步引导公众知法守法、明礼诚信,进一步助力诚信体系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4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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