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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信息管理系统作用提升合法性审核法治化智能化水平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山东省济宁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合法性审核信息化建设新路子。2021年9月以来,济宁市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信息管理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将济宁的“1+4”合法性审核模式、合法性审核白皮书制度、新型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模式等创新做法全部实现信息化落地,市、县、乡全覆盖联网运行。

  系统通过多种功能实现审核工作的数字赋能。一是将审核环节嵌入系统,从文件立项预评估、文件起草及内审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及公文签发备案、后评估以及清理等全流程节点全部实现线上操作;二是建立海量的法律法规库,共收录法律7013部,部委规章7644部,地方性法规30370部,地方政府规章33316部,以及国家部委、省、市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通过同屏比对进行审核的过程中,系统能自动将审核人员发现的问题进行标记,提示对问题种类进行选择,自动导出问题和审核依据至《合法性审核意见书》,一键反馈送审单位进行修改;四是根据设定的卷宗目录自动形成卷宗备查,随时可以导出下载制作纸质卷宗。系统在合法性审核工作中的运用,提升了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智能化水平。

  系统实现了以下突破:一是数据资源集成化。系统能满足“4个智能+2个一键生成”,即“智能辅助起草”“智能辅助审核”“智能版本比对”“智能预警提醒”,以及“一键生成合法性审核白皮书”“一键生成电子卷宗”。二是线上审核常态化。凡进入系统的文件,随时到件,随时审核,避免了时间、空间对审核工作的限制和约束。三是审核分析智能化。海量法律法规库有效解决了法律法规文本来源不规范的问题,同屏比对有效解决了送审稿版本比对不直观的问题,标记问题并导出生成审核意见书有效提高了审核质效。四是审核流程标准化。对比传统审核模式,系统突破性实现了全流程节点管控,确保“法定程序不可逾越”;系统实现的自动成卷,有效解决了流程材料保存和随时调阅问题,提升了档案管理智能化水平。济宁市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合法性审核机制,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山东省济宁市司法局)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zzf/fzgzxzzfxtjd/202303/t20230302_473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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