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司法部帮助支持下,自治区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法治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抓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召开厅党委扩大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任务。印发《自治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辅导,推动各级干部认真学习、广泛宣讲、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疆重点任务部署。筹备提请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召开3次全体会议、全区述法工作会议。修订完善并报审自治区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3个实施方案,充实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具体举措。组织起草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动实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
(三)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组织起草《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加强督促协调,推动35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建立与自治区纪委监委法治督察协作配合机制,成立7个高规格督察组连续开展2轮全覆盖法治建设督察,发现问题535个,选树正反典型16个,倒逼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筹备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积极宣传推广“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福海县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乌伦古经验”,开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全面加强行政立法工作。围绕社会治理、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经济高质量发展、文化润疆、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科学编制《自治区人民政府2022年行政立法工作计划》,审修并推动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等9部自治区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地方性法规,推动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等3部政府规章。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火区管理办法》。
(二)着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起草并推动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规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建立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机制,确保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推动印发《关于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覆盖率达88%,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依法服务决策、助力法治建设作用。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成全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认真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职责,对4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开展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和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合法性审查,报送备案政府规章4部,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53件。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自治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充分发挥“三项制度”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压实工作责任,整体推进落实。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完成5万余件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
(二)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推动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对全区学习宣传培训行政处罚法作出安排部署,进一步指导执法机关依法履职、规范执法。
(三)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从职责权限、基准范围、制定程序、基准适用等方面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
四、着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深化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起草并推动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 大化解”专项活动,2022年全区累计受理人民调解案件21.2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9.3%,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0.96万余次。
(二)理顺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推动印发并实施《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召开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暨“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推进会,启动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推动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完成特色品牌司法所创建183个,示范性司法所143个,全区司法所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三)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13个地州市、88个县市区实现行政复议工作“一个窗口”对外,全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83件,受理1098件,已审结850件,纠错率21.5%,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区新发生行政应诉一审案件117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上升24%。
五、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夯实基层治理法治保障
(一)提升“关键少数”法治素养和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1+4+X”清单,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定期对区地县三级领导干部和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人员进行常态化培训,举办9期培训110余万人次,推动形成重视法治、厉行法治的鲜明导向。
(二)高标准推动“八五”普法。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周、宪法法律宣传月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推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以法治“六进”为抓手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18万余场次,70万人次参与无纸化答题、“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
(三)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2.8万人,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全区11808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载体持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命名71个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8个村入选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行列。
六、突出法治为民理念,着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一)加快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印发《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明确“十四五”时期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在全区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加强和规范实施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行为。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实体“三大平台”法律服务资源全要素整合,由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组成的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二)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工作。鼓励85家县域公证机构充分应用好放宽执业区域政策,实现基层群众申办公证“就近办”“尽快办”。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指导法律服务行业通过多种渠道参与自治区“数字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和城乡基层治理。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深化律师事务所“100+100党支部结对活动”,推动律师资源向南疆四地州和边远边境地区流动,实现律师服务县域全覆盖。全年全区律师代理各类法律事务案件8万件,公证机构办理公证31万件,司法鉴定机构完成鉴定2.9万件。
(三)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改革。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机构设置,恢复设立地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加快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全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107个,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室,形成了区、地、县、乡、村五级法律援助工作站(室)网络全覆盖。全年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刑事、民事、行政类法律援助案件3.4万件,受援1.5万人次,提供各类咨询9.2万余人次。
2022年,自治区司法厅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不够完善,督察和问责机制需进一步健全;行政立法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等环节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力度不够;专业化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和短板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改进提高。
2023年,自治区司法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实施方案,统筹抓好《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确定的任务,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确保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新疆、平安新疆提供强有力的司法行政服务和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tzgg/202303/aef45dd3e9dc4152bb7bad573197af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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