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全区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综合评估结果的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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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全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监督管理,促进依法诚信执业,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司规〔2021〕4号)规定,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对全区31家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2022年度诚信等级评估工作。
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主要以司法鉴定机构上一年度执业等情况为依据。在各司法鉴定机构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经地(州、市)司法局初评,自治区司法厅于2023年3月10日邀请相关鉴定领域管理人员和专家组成考评组,以线上+线下连线各鉴定机构方式,现场随机抽查核实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形成2022年度全区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综合评估结果。
经综合评估,全区共有6家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被评定为A级(90分〔含〕以上),20家司法鉴定机构被评定为B级(80-90分〔不含〕),4家司法鉴定机构被评定为C级(70-80分〔不含〕),1家新设立司法鉴定机构暂不予评定诚信等级。现将诚信等级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综合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自治区司法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审查确有必要进行复核的,自治区司法厅将会同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组建复核组进行复核。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自治区司法厅公布最终评估结果,并纳入《2022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新疆分册)》。
附件:
(联系方式:0991-2956463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3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tzgg/202303/6504589f79a440edacb320a813f8f43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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