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滕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民维权暖人心 法律援助伸援手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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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7日下午,枣庄市某港业有限公司职工代表7人及某环卫保洁服务有限公司雇员王某分别向滕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送去锦旗,以表达感激之情。
某港业有限公司因企业经营需要发生经营变更,企业职工数十人因不满公司后续处置方案向滕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依法维权。滕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认为该案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并开启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将案件当场指派给法律援助中心选驻律师司洋洋、李庆共同办理。虽然该案在仲裁阶段被驳回,但经过两位律师的不懈努力,一审法院基本支持了职工的诉讼请求。
王某在工作期间受伤,公司与王某签订了赔偿协议后未按期履行。王某无奈之下来到滕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滕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开启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办理法律援助相关审批手续,指派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刘庆水帮助王某提起仲裁申请,最终仲裁庭支持了仲裁请求。
虽然两个案件案由不同,但都是职工维权的典型案例。近年来,滕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做好职工维权工作,专设职工维权绿色通道,每年为300余名职工维护合法权益,得到受援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滕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牛善永表示,法律援助是一项民心工程,当人们遇到法律纠纷来申请法律援助的时候,我们在引导受援人依法合理的表达诉求的同时,必将竭尽全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中真正的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009/c00bcc1a-a01d-4579-910f-a49f12e45db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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