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设立办证点的通知
时间:2019-11-1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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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公证处设立办证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司办通〔2005〕25号),经审核,你单位报请的申请设立办证点材料齐全,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核准你单位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路133号城建大厦1栋18层办公6设立办证点,名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城建大厦办证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3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tzgg/202303/b43d0da0fa64498fad51c0702e3c63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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