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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司通〔2023〕20号 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区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的通知

时间:2019-11-1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各地、州、市司法局:

  为加强对全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监督管理,促进依法诚信执业,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司规〔2021〕4号)规定,2023年第一季度,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对全区31家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2022年度诚信等级评估工作。现将诚信等级评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主要以司法鉴定机构2022年度执业等情况为依据。在各司法鉴定机构自查自评、地(州、市)司法局初评的基础上,自治区司法厅于2023年3月10日邀请相关鉴定领域管理人员和专家组成考评组,以线下集中核查+线上随机连线鉴定机构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估,形成2022年度全区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综合评估结果。

  经综合评估,全区共有6家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被评定为A级(90分〔含〕以上),20家司法鉴定机构被评定为B级(80-90分〔不含〕),4家司法鉴定机构被评定为C级(70-80分〔不含〕),1家新设立司法鉴定机构执业未满一年,暂不予评定诚信等级。

  评估结果于2023年3月14日至22日已在司法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期间无司法鉴定机构提出异议复核。自治区司法厅现公布综合评估正式结果,并将其应用于《2022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新疆分册)》,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2年度全区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4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tzgg/202304/75ed7bc2f4cd42afba72f4efc33a9e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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