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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基层沃土 彰显法治担当不断提升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服务保障水平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程功 山东省德州市司法局

  张真真 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司法局宁城司法所

  近年来,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司法局宁城司法所牢固树立“争当服务党委政府法治建设的参谋助手和服务广大群众法律需求的行家里手”理念,不断推动各项职能充分发挥,为促进法治宁津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围绕职能延伸,创新镇街法治政府建设“新机制”

  建立行政立法“四个一”机制。设立一面电子显示屏,投放立法计划、草案和调研信息。设计一张《政府立法民意采集表》,采集群众意见建议。印制一份立法宣传彩页,宣传立法范围、群众参与方式等。指定一名立法引导员,为群众答疑解惑。建立备案审查“四规范”机制。出台司法所长列席街道党政联席会议规定,规定合法性审查范围、审查内容。针对街道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一般合法性审查,分别制定审查流程图。制定要素清单,涵盖审查要素35项,需提交材料36项。统一规范审查台账、法律顾问指派单、决策事项(合同协议)审查意见等7类文书格式。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四参与”机制。依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设计《执法监督表》,参与对驻地行政执法机构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活动9次。在司法所设立“行政执法监督意见箱”,收集线索信息和群众意见34条。参与对驻地行政执法机构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的抽查评查和乡镇执法人员培训各9次。建立行政复议“四环节”工作机制。突出复议调解前置、指导复议申请、协助案件办理、决定履行反馈四个重点环节,共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参与复议案件调解3起,转交送达复议材料16份。建立“1+2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协助街道办事处制定各部门单位《年度普法清单》,并向社会公示。对未按清单落实的街道部门单位,发放普法“提示函”“提醒函”18份进行督促落实。

  围绕促进和谐,彰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作为”

  构建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闭环体系。精心选聘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在指导开展常见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同时,通过建立街道“公调”“访调”“诉调”对接机制,积极参与群体性事件、重大信访案件处理。2022年调处矛盾纠纷282件。构建“1245访调联动”工作体系。以街道“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依托,完善街道、社区两级信访事项人民调解组织,建立综治、信访、司法、公安“四位一体”联动机制,发挥信访事项、劳动争议、消费权益、交通事故、家事纠纷五个行业性调委会作用,通过社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室首调,街道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复调,县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再调,仍不能达成一致,导入其他法定途径解决。构建“7+3+N”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围绕因疫情导致村社区管理、物业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医疗纠纷、劳资纠纷、消费纠纷、合同纠纷7类涉疫纠纷,组织3名调解员牵头成立调处工作团队,坚持社区每周、街道每半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2021年以来共化解涉疫纠纷79件,为全县防疫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围绕均等普惠,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新水平”

  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突出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在服务大厅设立法律咨询、律师服务、公证服务、法律援助等服务窗口,更新服务设施,营造亲民利民的服务环境。建好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按照硬件“六有”和职能“八进”要求,在9个社区全部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研发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细化培育公众法治信仰的法治宣传项目、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援助项目、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社区法律顾问项目、满足群众基本需求的法律服务项目、维护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调处项目“五大类”,研究制定统一的法律服务项目清单,实现“菜单式”供给、“订单式”服务,年均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3400余项。壮大乡村法律服务队伍。精心培养选拔以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为重点的9名“法治带头人”、115名“法律明白人”。采取线下集中辅导、线上网络学习、现场观摩教学、法治文化熏陶等方式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目前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线上线下专题培训9场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6场,参与矛盾纠纷调处57件。

  围绕维护稳定,展现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新担当”

  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培树改造典型2人,组织改造典型报告会、恳谈会11场,提高转化教育效果。通过警示教育、学习收监执行典型案例等,促使吸取反面教训,提升矫正质量。坚持法治教育与传统文化教育相结合。依托县法治教育宣讲团集中讲授法治课12场次。通过发放《国学经典选读》、讲解传统励志故事,提高悔罪服法和服从管理意识。坚持分段教育与分类教育相结合。细化入矫、常规和解矫教育,明确阶段性教育考核标准和程序。通过个别辅导、错时授课、强制学习,增强教育针对性。坚持心理矫正与行为矫正相结合。开展“感恩社会”“打开心结”心理健康教育,对有心理危机的9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矫治。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性活动6场次。坚持教育监管与帮困扶助相结合。在做好日常教育监管同时,正视社区矫正对象实际困难,帮助解决养老、医疗、户籍、低保、教育等问题11个。

  (《司法所工作》杂志责任编辑:辛金霞)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rmcycjfz/202304/t20230411_476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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