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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司法蓝”打造模范所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司法局

  南陵县司法局许镇司法所坐落于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许镇镇。辖区面积179平方公里,辖28个村委会、3个居委会和1个工业园区,常住人口11万余人。2021年10月,许镇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坚持政治引领,组织建设不断加强

  许镇司法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司法所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专项活动,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助推“枫桥经验”在司法所落地生根、枝繁叶茂。

  狠抓标准建设,所务管理规范高效

  许镇司法所属副科级建制,2021年财政投入95万余元对司法所进行了升级改造,现有业务用房330平方米。按照功能齐全、标识规范统一的要求,设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接待室、调解室、社区矫正室(心理咨询室)、安置帮教室、法治宣传室、法律援助室、档案资料室等功能区。全所现有工作人员8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3人、社区矫正协管员2人、专职人民调解员3人。大学本科学历4人,专科学历4人。配备执法执勤用车、执法记录仪等设施装备。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业务台账健全,档案管理规范。

  主动适应形势,依法治理创新发展

  强化队伍建设。严格规范专职人民调解员准入资格,组织选拔考试,配强配齐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专职人民调解员全链条、多领域锻炼,提升业务素质,增强调解技巧。对人民调解员工作表现和业绩实行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评选“人民调解能手”和“优秀调解案件”,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加强个人调解室建设,周志龙调解工作室、老陶调解工作室、老曹“百姓评理说事点”先后设立,一批地域特色调解品牌日趋成熟。

  强化特殊人群监督管理和帮扶。打造“底线+智慧”“底线+就业”“底线+调解”“底线+心理”“底线+公益”“底线+试点”的社区矫正模式。一是“底线+智慧”,利用科技手段,构建立体化监管方式,按时电话汇报思想状况,微信和“矫务通APP”、手机定位系统搭起电子“围墙”,每日“面签”杜绝人机分离,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听得见、看得见、管得住”。二是“底线+就业”,关注社区矫正对象生存需要,积极帮助就业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再就业,与南陵县精英职业培训学校合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三是“底线+调解”,通过走访和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了解特殊人员家庭情况,掌握出行动态,确保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化解。四是“底线+心理”,建成标准化心理咨询室,与南湖戒毒所深入合作,引入第三方心理咨询机构,打造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服务项目,为辖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健康体检、心理问题评估以及心理咨询等服务。五是“底线+公益”,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志愿活动,部分社区矫正对象捐款、捐物,成立社区矫正对象志愿突击队参加抢险工作,受到公众好评。六是“底线+试点”,积极试点村(居)“两委”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从村(社区)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中推选出帮矫人员,每月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走访实现全覆盖,及时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波动及异常动态。

  紧扣群众需求,法律服务扎实有效

  许镇司法所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聚焦公共法律服务,提升法律服务质效,解决好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

  一是推动法律服务全域化,解群众所急。建成了集多项法律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纠纷受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服务窗口,将司法行政干警、律师、专职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推向一线,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服务群众的无缝对接。通过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和外部协调机制,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增进服务广度和深度。全镇31个村(居)都设立了村级法律援助联络点。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面铺开,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创建了“半小时法律援助圈”,实现了镇、村两级法律援助网络全覆盖。每月4日村法律顾问集中进村开展法律咨询等服务,为村民开展法律问诊服务。

  二是推动矛盾调解网格化,解群众所难。许镇镇共有32个调委会,其中1个镇级调委会、3个社区调委会、28个村调委会。许镇司法所充分发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调解职能优势,整合调委会、个人调解室等各种法律服务资源和社会力量,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职能,充实工作人员,实行窗口服务,积极化解辖区各类矛盾纠纷。

  三是推动法律援助惠民化,解群众所愁。经济困难的群众往往因为无力聘请律师而发愁,为更好地解决此项民“愁”,许镇司法所立足实际,聚集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拓宽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打通法律援助服务“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少跑腿、让服务多跑路,通过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特困家庭上门服务等方式,以实际行动温暖民心。

  四是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开展,解群众所盼。以全镇“美丽乡村”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为依托,拓展法治宣传阵地,在各村设置普法宣传专栏、电子宣传屏,认真落实“法律八进”、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江淮普法行”与“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农民法治学校、道德讲堂等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司法所工作》杂志责任编辑:辛金霞)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rmcycjfz/202304/t20230411_476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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