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厅党委召开第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为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4月21日下午,司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4次(扩大)学习会。司法厅党委书记洛桑旦达主持学习会,自治区主题教育第四巡回指导组领导列席学习会。
会议指出,在全党自上而下分两批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党同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团结奋斗所作的重大部署,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部署,为推动全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提供了领航仪、方法论、路线图。
会议要求,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牢把握“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的根本任务,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要坚持以学为基础,强化理论武装,在“学思想”中激励信心。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各领域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作为有机整体来把握,把其放在整个科学体系中来认识和把握,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学习思考。要坚持以用为目的,牢记职责使命,在“强党性”中保持初心。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以行为抓手,精进业务能力,在“重实践”中坚定决心。把开展主题教育同推动司法行政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大兴调查研究结合起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要坚持以绩为根本,笃行担当意志,在“建新功”中修炼恒心。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各项决策部署,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使命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响应号召、深入学习、全面落实,精心谋划、细心开展、用心检验,为推动全面依法治藏和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和自治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司法厅系统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在家厅党委班子成员和厅级领导结合会议主题和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厅党委主题教育办、区党委依法治藏办秘书处、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拉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会。
原文链接:http://sft.xizang.gov.cn/xwzx/ztzl/ztjy/202304/t20230423_35204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