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哈巴河县公证处变更办公场所的通知
时间:2019-11-1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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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地区司法局:
你单位报请的哈巴河县公证处变更办公场所的材料齐全,程序合法,符合法律、规章规定,根据《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1号)第十六条规定,经研究决定:
核准哈巴河县公证处办公场所由哈巴河县新区司法局办公楼变更至哈巴河县人民路46号依法治理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大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4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tzgg/202305/440ffc7a7e8f4d3f993117429b6268d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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