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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无悔守初心 奋战一线显担当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赵寿康 林淑莹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司法局

  2003年,吕光远同志入职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司法局,2015年,任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司法局白蕉司法所所长。从1997年至今,吕光远已扎根基层26个年头,他始终恪尽职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先后在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斗门镇、白蕉镇长期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平凡的司法行政岗位彰显奋斗的力量。吕光远于2011年被评为“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被评为“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被司法部评选为“‘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个人”。2021年10月,吕光远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尽心尽责,善于破解各项难题

  白蕉镇地域环境复杂,随着乡村经济不断发展,各类问题交织。自吕光远到白蕉司法所工作以来,始终立足本职,凭着丰富的基层经验和扎实的工作基础,始终把消除矛盾隐患、维护社会稳定放在第一位。

  健全队伍,完善调解网络。白蕉镇共设立了派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2个,在镇中心和37个村(社区)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建立了人民调解员名册,形成了覆盖全镇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网络。

  细化制度,健全各项机制。吕光远积极参与制定各项调解工作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为确保调解协议得到较好履行,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在十五日内进行回访,做到了调解工作有始有终。

  重视预防,实行精准普法。吕光远始终努力把工作重点放在“防”字上,针对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群众诉求表达方式难规范的问题,提出“流动式”“点单式”的普法思路,开展“以案释法”“以调析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逐步塑造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守法、知法懂法、维权用法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

  用心用情,助力特殊人群。为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再犯罪,吕光远坚持每月对每人开展不定期家访,严格要求所有社区矫正对象每天进行法律知识自学。同时,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题学习。在法定节假日、重要活动前的防护期间,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观看教育警示短视频,强调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必须按时在指定小程序上“刷脸打卡”,确保通信顺畅。

  此外,用心处置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实、回执情况。定期通过电访、走访,向属地村(社区)干部、社区民警了解辖区内安置帮教对象的生活动态、思想状态及是否有上访行为等情况。在特殊防护期,对辖区内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覆盖式”排查,并对重点或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的安置帮教对象进行“一对一”面谈。此外,为有重新就业需求的安置帮教对象提供就业指引。

  多年来,吕光远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000余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3000余件,调处成功率高达100%,当事人履行率100%,无达成协议后反悔的情况。其间先后参与处理C村爆破造成村民房屋破裂、W村新迁户福利问题、Y村村民反映电网建设造成养殖损害的补偿问题等一系列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复杂疑难纠纷。

  心系群众,倾力调解促和谐

  吕光远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管案件多么繁杂琐碎,他都始终以“法”为中心,为每一个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

  他的心中是“群众利益无小事”。吕光远认为,人民调解就是做人民群众的工作。在斗门司法所工作期间,他及时参与协调发生在2010年、2011年的儿童溺水案件,采用“情、理交融法”,充分调动当事人的家庭社会关系说服、劝导当事人,同时为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使该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2015年8月,吕光远从斗门司法所调到白蕉司法所主持全面工作,其到任后便接手一件棘手案件——2015年11月多名A村村民因新迁户的福利分红问题产生矛盾。对此他果断采用“因地制宜法”,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针对该事件进行分析研判,同时联合当事人所在的A村村委会的调解资源参与协调,多次下沉A村说服村民,之后多方咨询律师,厘清历史遗留问题。

  他的眼中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2022年4月,S楼盘的商品房建设项目完工交付,业主在对房屋进行验收时得知开发商无法按照2019年签订的原买卖合同兑现业主房屋延伸面积(“买3房得4房”)的约定,事后业主也与开发商多次就合同事宜协商无果。因为此纠纷涉及范围广、人数众多,斗门区委、区政府经研判后决定:成立以吕光远为主要协调人员、多名骨干调解员配合的调解小组攻坚化解。

  吕光远严阵以待,多次组织调解小组人员研讨并制定解决方案。一方面,采用“及时调解法”,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反复协调双方重新签订收房协议书;另一方面,采用“执行联动法”,与当地司法机关对接,及时指导业主对重新签订的协议书申请司法确认。经过长达9个月的努力,促成多数业主同意重新与开发商签订协议书并申请司法确认。

  他的目标是把“矛盾化解在基层”。2022年11月,由熊某某聘请到B村某鱼塘工作的张某某在作业时不慎触电身亡。吕光远对案件情况仔细分析研判,善用“三法”,步步深入。首先,他以静制动,采用“冷处理法”,细心观察,在双方争执中厘清案情。其次,他随时把控现场,在局势失控前及时使用“背靠背”法,分别为死者家属和鱼塘主熊某某分析法律上的利弊关系、此纠纷久拖不决将导致的经济问题,并就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计算方式等一一详细解说。最后,他把握时机,及时采用 “法理疏导法”向当事人普及法律知识。经过三天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他的诺言是“我为群众办实事”。2023年2月,某社交平台上一短视频引发网友热议。吕光远了解得知,原来是承接珠海市斗门区某学校消防改造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吴某某意外猝死,家属黄某某等人与项目方因工程款问题产生争议。为避免矛盾激化,吕光远把双方召集到调委会,同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巧用“三法”,突破瓶颈问题。一是采用“换位思考法”,引导死者家属和校方代表、项目方代表分别站在对方角度判断自己的诉求是否合理;二是采用“情感干预法”,灵活运用观察、聚焦、例证、再标签等技巧缓解双方当事人对立的情绪;三是通过“案例启示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教育作用,在开展调解的同时讲解有关案例,使当事人心理上有了参照,更愿意接受调解。经多次调解,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

  廉洁自律,思想作风正派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吕光远同志始终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时刻自重自省。他把堂堂正正做人、规规矩矩用权、清清白白为政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勇于担苦、担难、担重、担险,亲力亲为、以诚相待。

  (《司法所工作》杂志责任编辑:辛金霞)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rmcycjfz/202305/t20230529_4797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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