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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身”多年无音讯 现身抖音终有“果”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我好像看见徐某了,抖音上卖衣服的那个人应该就是他。”6月7日早上7点半左右,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了申请人王某的电话。王某激动地说,自己刚才刷抖音时,无意间刷到一个卖童装的男子,很像多年未见的被执行人徐某。

  长期“隐身”

  多年前,徐某因生意周转向王某借款,到期后却久拖不还且下落不明,被王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徐某支付王某借款本息共18000元。案件一进入执行阶段,徐某就“隐身”了。法院对徐某名下财产进行了全面查控,并将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高”措施,但都没能找到徐某的行踪和名下财产线索,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抖音“现身”

  承办法官始终没有放弃寻找被执行人,他们与申请人保持密切联系,始终坚持查找被执行人的动向。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被执行人就这样被申请人无意间“刷”到了。接到电话后,执行法官立即查看视频,与申请人共同确认男子身份,执行法官发现,该男子近期发布了多条视频,主题都是童装销售,定位显示为某镇的童装店,视频多为清晰自拍,可以确认该男子就是被执行人。

  迅速出击:拘传

  执行法官随即联络执行警务中心,出动警车直奔该童装店,果然,执行干警一到达,就看到了正在理货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把被执行人带到北关区法院执行局,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其逃避履行的法律后果。迫于法院的执行威慑力,被执行人当场履行5000元,并表示商店经营状况不好,剩余款项愿意分期偿还。当天下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签订和解协议,约定剩余款项年底前清偿完毕。

  法官释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九条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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