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智慧调解项目、行政复议与应诉信息平台项目、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保证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智慧调解项目、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信息平台项目、西藏自治区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公开、公平、公正,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招投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智慧调解项目;
2.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信息平台项目;
3.西藏自治区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内容
1.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智慧调解项目:建设人民调解在线服务模块、智慧调解信息管理模块、微信小程序等软硬件;
2.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信息平台项目:依托自治区基础云平台,建设行政复议办案等9个业务系统,相关信息资源库、数据库、配套业务接口开发等内容;
3.西藏自治区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对原有西藏自治区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新增智慧考核、动态分析研判、工作支持、实用应用等模块和功能。
三、项目要求
对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人民调解、行政复议与应诉和及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等进行建设,达到项目履约验收标准。
四、招标代理人资质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招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有备案信息(提供截图)具备政府采购招投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公司;
(二)具备招标代理机构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在招标工作中,市场行为规范、社会信用好,无不良行为;
(四)不接受联合体;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质要求。
五、服务要求
(一)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业主单位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二)招标代理范围:包括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备案、发布公告、接受投标人报名;组织开标、评标,提供招标前咨询以及招标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三)招标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西藏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
六、报名提交材料
申请人递交的报名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3.法人证明及委托书、联系方式。
4.场地情况。
5.工作人员情况。
6.近三年工作业绩。
7.无投诉、处罚承诺书。
8.其他资料。
七、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7日上午12:00报名完成,之后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西藏自治区司法厅618办公室
联 系 人:旦增 联系电话:0891-6285685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7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ft.xizang.gov.cn/xwzx/gsgg/202307/t20230704_364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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