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作用,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和公信力,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80号)相关要求,由自治区11个政府组成部门、6个高等院校、自治区社会科学院、新疆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及全疆9个地(州、市)律师协会推荐,经自治区司法厅研究,拟推荐自治区教育厅马欣怡等33名人员为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为加强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就拟推荐候选人选公示如下(名单附后):
1.公示时间:2023年7月5日至7月11日(公示期为7日,自发布之日起算)。
2.公示期间,若对拟推荐候选人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自治区司法厅反映。为便于了解核实有关情况,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
3.反映公示对象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4.受理单位,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处)
联 系人 :帕里哈提·居马洪 王莉萍
联系电话:0991-2956545 2956543
电子邮箱:39058127@qq.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626号
邮编:8300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7月5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公示名单
一、政府组成部门11人
1.马欣怡 自治区教育厅
2.荆丽娜 自治区公安厅
3.韩庆鹏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4.张文彤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5.石 瑾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6.崔 博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7.刘 煜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8.巴燕·巧克提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9.亚森江·买买提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0.刘 江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11.潘晓妮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
二、高等院校等6人
1.左 晶 新疆财经大学
2.张 瑜 石河子大学
3.朱 辉 石河子大学
4.贡世康 新疆政法学院
5.舒葳韧 新疆政法学院
6.江钦辉 新疆社会科学院
三、社会律师16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1.马宏彬 新疆赛天律师事务所
2.王玉清 新疆众托律师事务所
3.王玉堂 新疆龟兹律师事务所
4.白 鸣 新疆银石律师事务所
5.朱维波 新疆元正盛业(伊宁)律师事务所
6.买买吐送·艾比布拉 新疆新昀嘉兰律师事务所
7.陈 平 新疆聚广律师事务所
8.李 忠 新疆君合信律师事务所
9.陈飞年 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
10.张 军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11.李永娟 新疆资本律师事务所
12.陈克锋 新疆四至律师事务所
13.孟海霞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14.胡志翔 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
15.徐映江 新疆金扬律师事务所
16.康明远 新疆法爱律师事务所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tzgg/202307/6f3cc32df15f44f089213534d6c028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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