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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加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评选单位和个人的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现将我区推荐参加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评选的单位和个人名单及简要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1日-17日

  联 系 人:梁永军,电话:0471-5301220

  邮    箱:jcc4261@163.com

  附件:1.推荐参加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评选单位简介

        2.推荐参加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评选个人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8月11日

  

   

  附件1

  推荐参加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评选单位简介

  (6个)

   

  一、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满都胡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东乌旗乌里雅斯太镇满都胡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03年7月。人民调解委员会有5名调解员,其中4名兼职调解员,1名专职调解员。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6件,调解成功70件,排查率100%,调解成功率92.1%。辖区内治安管理案件逐年减少,从未发生过群体上访等纠纷事件。先后荣获“全国和谐示范社区”“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先进集体”“自治区文化先进社区”“全旗先进基层妇联组织”“全旗五四红旗团支部”等荣誉称号。近三年,调解员无违法违纪情况。

  二、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府东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府东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07年1月,共有5名人民调解员,其中2名专职调解员,3名兼职调解员。2022年以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纠纷1206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66%以上,辖区内无一民间纠纷激化,未发生因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而使矛盾激化转为刑事案件,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包头市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授予矛盾纠纷调处年度优秀示范单位称号。近三年,调解员无违法违纪情况。

  三、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铁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铁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1992年2月,现有26名调解员。今年以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0件,成功调处150件,调解成功率达100%。2020年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全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近三年,调解员无违法违纪情况。

  四、翁牛特旗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翁牛特旗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19年8月,共有7名调解员,专职调解员2名,兼职调解员5名。整合司法、民政、法院、妇联等相关部门资源,重点打造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平台,年均办理调解案件900余件。成员主要由司法局选聘的专职调解员,民政局、妇联选派的兼职调解员,司法局、法院选派的调解指导员、值班律师组成。2020年被司法部授予“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行动突出集体,被司法厅评为全区优秀人民调解组织,赤峰市窗口行业文明优质服务品牌。近三年,调解员无违法违纪情况。

  五、奈曼旗道路交通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

  奈曼旗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15年,共有5名调解员,其中2名专职调解员,3名兼职调解员。近三年来,共受理纠纷641起,成功调处625起,成功率97.5%,调解协议履行率100%,司法确认105起,开展法律咨询450余人次,总标的额达到7500万元,群众满意率100%,无一例上访缠访案件发生。2017年7月,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授予“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近三年,调解员无违法违纪情况。

  六、乌海市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

  乌海市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16年11月。近三年来,乌海市医调委共接到医患咨询、报案电话3000余次,接待来访2000余人次,累计出现场调解160余次,妥善处置重大纠纷现场22起,调解案件无一反悔,无民转刑案件发生,乌海市98%的医疗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近几年,乌海市医调委共立案受理医疗纠纷案件340件,调解结案295件,结案率95.6%,为患方调解获赔金额1388万元,调解协议执行率100%,回访满意度100%,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近三年,调解员无违法违纪情况。

  
附件2

  推荐参加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评选个人简介

  (21名)

   

      1.王雅琪

  王雅琪,男,37岁,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司法所所长,兼昭君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1年。在辖区群众中的知晓率较高,每年办理矛盾纠纷调解的案件数量300余件。2014年至2022年多次获得玉泉区司法局优秀个人称号。近三年该同志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2.任斌

  任斌,男,54岁,中共党员,包头市达茂旗司法局石宝司法所所长,兼任石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近几年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40余件。2009年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获自治区“银牌调解员”。近三年该同志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3.赵雪枫

  赵雪枫,男,49岁,包头市九原区沙河司法所所长,兼任沙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近几年共调解矛盾纠纷205余件。1999年至2001年连续三年被古城湾乡党委、政府评为九原区级优秀公务员;2021年1月被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包头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家库成员;2023年4月被包头市司法局评为“枫桥式解纷能手”。近三年该同志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4.张伟龙

  张伟龙,男,33岁,呼伦贝尔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累计为13254名当事人提供调解服务,成功调解各类纠纷6647件,挽回经济损失1.9亿元,赢得群众一致好评,收到群众赠送的感谢锦旗34面,其中个人获得8面。曾荣获自治区首席人民调解员、自治区金牌调解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获得全市维护妇女儿童先进个人等称号。近三年该同志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5.娜日娜

  娜日娜,女,44岁,呼伦贝市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司法所所长,巴彦库仁镇苏优乐社区调委会调解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9年。她担任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期间成功化解矛盾纠纷390多件。曾荣获全区平安稳定创建和“两个排查”活动先进个人,2013年三等功一次,2018年呼伦贝尔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20年度自治区级优秀人民调解员。近三年该同志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6.白建立

  白建立,男,50岁,中共党员,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哈日诺尔司法所所长、哈日诺尔苏木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2020年以来,共接待来信来访80人余次,成功化解各类民事纠纷197件,涉案金额达510余万元,其中化解信访积案21起。先后被评为全旗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工作者、“自治区金牌人民调解员”“自治区首席人民调解员”。近三年该同志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7.高维君

  高维君,男,49岁,中共党员,兴安盟突泉县太平乡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近几年成功调处化解各类民事纠纷408余件。在他的努力下,太平乡至今没有历史信访积案。先后被授予“兴安盟人民调解专家”“全区金牌人民调解员”“全区首席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近三年该同志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8.张清朝

  张清朝,男,54岁,通辽市扎鲁特旗香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从事调解工作27年。多年来,成功调解大大小小的纠纷1500余起,调解成功率98%,协议履行率达到98%。先后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模范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金牌调解员”,荣记“个人二等功”两次。2016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他所在的香山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香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近三年该同志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9.贾弘波

  贾弘波,男,42岁,中共党员,通辽市科尔沁区余粮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从事调解工作13年。多年来,平均每年参与调处的纠纷86件,成功化解纠纷84件,调解成功率达97.7%。先后被评为自治区级“金牌人民调解员”“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功臣模范嘉奖称号”;通辽市级“个人三等功一次”;科尔沁区级“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工作者称号、政法工作先进个人;镇级“优秀包村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近三年该同志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10.徐景辉

  徐景辉,男,55岁,中共党员,赤峰市敖汉旗贝子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从事调解工作31年。近五年,徐景辉成功调处纠纷1000余起,其中疑难纠纷200余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03起,群体性事件31起,调解成功率达100%,宣讲法律知识40场次,为有关部门提供法律建议20多条。2015年被赤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优秀人民调解员”;2016年被自治区评为“银牌人民调解员”;2021年7月被赤峰市政法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干警”。近三年该同志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11.于葆田

  于葆田,男,68岁,中共党员,原喀喇沁旗十家司法所所长,现为喀喇沁旗西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于葆田同志自成立“老于说和”调解工作室以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6件,调解成功率100%。曾多次被旗司法局评为“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多次被旗委、旗政府评为“全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被市司法局评为全市优秀司法所长,被市人事局、市司法局评为“十佳人民调解员”,并先后被自治区评为“全区优秀司法所长”“全区优秀人民调解员”等荣誉称号。近三年该同志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12.薛飞冬

  薛飞冬,男,现为西乌珠穆沁旗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截止目前,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300起,避免群体性械斗事件200起,疏导化解越级上访事件400起,调解成功率达98%。先后获得“2007年度全旗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2008年他调解的一起为民工讨薪案件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十大法治事件之一。近三年该同志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13.高磊

  高磊,女,现为多伦县多伦诺尔镇德胜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从事基层调解工作已经5年。高磊同志接待群众来访800多人次,调处家庭婚姻、家庭暴力、家庭财产等各种矛盾纠纷百余起。2019年被内蒙古自治区宣传部授予“优秀志愿服务社区工作者”,2021年被锡林郭勒盟妇联授予“全盟巾帼建功标兵”。近三年该同志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14.李建军

  李建军,男,汉族,48岁,中共党员。2014年到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乌拉哈乌拉司法所工作。2017年5月,任命为乌拉哈乌拉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2018年被乌兰察布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司法所长”;2019年被评为“乌兰察布市银牌调解员”;2020年1月在“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中被司法部评为“表现突出个人”;2022年12月被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评为“全区金牌调解员”“全区首席人民调解员”。近几年,在他的牵头下成功调解各类民间纠纷570件,成功率达99%,涉及资金2800多万元,涉及当事人6000多人次。通过调解遏制10人以上群体性纠纷事件60余起。近三年该同志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15.岑丽琴

  岑丽琴,女,49岁,中共党员,现为卓资县巴音锡勒镇十股地人民调委会调解员。近几年,她直接参与调解的家庭、邻里、婚姻等各类民事纠纷90余起。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被卓资县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近三年该同志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16.徐永丽

  徐永丽,女,现为康巴什区综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援助及调解工作,10来年共调解案件600余件,参与信访等复杂疑难纠纷调解100余起。先后荣获自治区银牌调解员、妇女儿童维权先进个人、区三八红旗标兵等荣誉。近三年该同志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17.呼小平

  呼小平,男,58岁,中共党员,2009年2月起,任伊金霍洛旗司法局苏布尔嘎司法所所长,现为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呼小平成功化解和调解了数百余起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2009年至2016年间,多次被伊旗司法局和苏布尔嘎镇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2016年被伊旗旗委评为全旗“建党95周年优秀共产党员”;2016年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全区“金牌人民调解员”。2019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个人”,2021年被司法厅评为全区"维护和谐稳定,喜庆建党百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表现突出个人;2021年获评伊金霍洛旗第五届敬业奉献道德模范;2023年被司法厅评为首席调解员,被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评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金牌调解员。近三年该同志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18.张喜平

  张喜平,男,52岁,1992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陕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近三年指导参与陕坝镇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各类疑难纠纷1000余起,调处成功率达96%,平均每年形成案卷文书的案件数70余起,协议履行率98%,经他本人调处的各类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就有30余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10余起。2016年获得自治区级金牌调解员的称号,2017年获得自治区司法厅个人二等功,2021年获巴彦淖尔市司法行政系统个人三等功,2022年获自治区级一级人民调解员称号。近三年该同志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19.姚交其

  姚交其,男,中共党员,现为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三份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自担任大佘太镇人民调解员以来,姚交其积极发挥长期担任村支部书记的优势,以兢兢业业的态度、勤勤恳恳的作风,细致入微地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情理兼顾地调解每一件矛盾纠纷。多年来,他的足迹踏遍了全镇的每个角落。近两年受理调解矛盾纠纷62起,调解成功58起。2018年1月被前旗人民法院评为2017年度优秀人民陪审员。近三年该同志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20.张伟

  张伟,男,38岁,现为乌达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自参加人民调解工作以来,调解重大案件84起,涉及调解人数1000余人,重大死亡交通事故5起,调解纠纷案件成功率达99%。他创立了“特约调解室”“网络调解中心”“张伟个人工作室”的调解服务,总结出“三多三少”的工作经验——多倾听、多安抚、多举例,少插话、少说教、少讲大道理。2014年获得乌达区委综治委的维稳信访先进个人;2019年9月获“乌海市文明服务岗标兵”称号;2023年2月被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授予自治区级首席人民调解员称号。近三年该同志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21.刘国山

  刘国山,男,汉族,1963年1月生,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退休法官,现任阿拉善左旗司法局驻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曾获得“内蒙古自治区银牌调解员”“内蒙古自治区一级调解员”等荣誉称号及表彰。2021年,阿拉善左旗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评为“维护和谐稳定,喜庆建党百年”矛盾纠纷排查专项行动先进集体。2015年5月以来,成功调解案件1800余件。在工作中,刘国山同志还利用所学法律专业知识,在每个调解案件中向群众普法,经他调解的案件做到了“调解一案,普法一片”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近三年该同志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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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zwgk/tzgg/202308/t20230811_2360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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