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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 |【中国发布】我国发布“三年行动计划” 整治“一刀切”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仍时有发生,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亟需加强顶层设计,采取系统性、整体性、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精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制定出台了三年行动计划。

  到2025年底 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三年行动计划的预期目标是,到2025年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切实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力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上升。

  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为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各地区、各部门原则上应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为了整治重点领域突出行政执法问题,各地区有关部门要于2023年底前梳理形成本地区各行政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清单并进行专项整治。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各地区、各部门要于2023年底前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为了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于2024年底前研究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并对已经下放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和调整。为了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各地区、各部门2024年底前要基本建成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为了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的数字化,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要于2025年底前汇聚形成“全国行政执法数据库”。

  开展专项行动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并规定了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确保行动落地见效。各地区有关部门要于2023年底前梳理形成本地区各行政执法领域的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并对照清单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底前,司法部将牵头组织有关地方和部门对各地区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并将专项监督情况向国务院报告。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其队伍建设、人员能力素质直接影响着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能力,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各地区、各部门要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同时,三年行动计划强调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全方位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

  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方面,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加快出台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工作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案例指导等工作。在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方面,要求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严格履行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在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方面,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统计分析、评议考核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机构,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行政执法案事件的统筹协调、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zzf/fzgzxzzfxtjd/202310/t20231014_4877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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