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云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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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司法部办公厅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省司法厅按照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在各州、市司法局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审核、集体研究,确定了拟推荐对象名单(具体名单附后)。根据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云南省司法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71- 64189005、64199706(传真)
监督电话:0871-68178796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219号
邮编:650228
电子邮箱:ynssftzpc@126.com
附件:1.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11个)
2.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16名)
3.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26个)
4.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32名)
云南省司法厅
2023年11月6日
附:1.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11个).docx
2.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16名).docx
3.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26个).docx
4.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32名).docx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tzgg/385179.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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