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建立全区第一批工程建设领域仲裁专家库的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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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自治区建设工程领域仲裁机制,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领域纠纷仲裁的处理能力、公信力和效率,防范和及时化解工程建设纠纷,创造良好的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做好<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落实工作的通知》(内发改民营字〔2022〕174号)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开展建立全区工程建设领域纠纷仲裁专家库工作,司法厅组织九个仲裁委员会所在的市司法局、仲裁委员会共推荐专家108人。经过资格审查、背景调查,考虑专业水平、裁判相关案件经验、办案质量等因素,经专家评审、集体研究,拟确定以下25人为全区第一批工程建设领域仲裁专家入库人选,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9日——11月15日)。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及时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电话:0471-5301297 0471-5301244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工程建设领域纠纷仲裁专家入库推荐名单.docx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11月9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zwgk/tzgg/202311/t20231109_24081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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