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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镇平“三法衔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日报讯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赵新新 河南省镇平县建立由纪委监委监察执法监督、检察院刑事司法监督和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构成的“三法衔接”工作机制,有效破解了行政执法监督力量薄弱、原有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信息不畅等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构建起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打击违法犯罪协作机制。截至目前,通过“三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相关部门移交涉嫌职务犯罪案件39件44人,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件,追偿修复生态损失费227万元,追缴水土保持费300万元,联合拆除污染养殖场2家、违建别墅1座。

  据镇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春源介绍,为推动“三法衔接”工作,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工作分工,加强工作衔接,确立县纪委监委、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和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县政府、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协商指派一名领导担任联席会议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县检察院。县检察院通过“三法衔接”工作机制,对行政执法机关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处罚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监督,有效遏制了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问题,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效率,严厉打击了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镇平县已印发《镇平县行政执法监察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规定》和《镇平县行政执法、监察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定》,明确案件移送范围和程序、各机关职责、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等内容,为“三法衔接”工作机制提供制度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zzf/fzgzxzzfxtjd/202311/t20231117_489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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