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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为企业“减负”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日报讯 记者姜东良 李娜 通讯员佟金丽 今年以来,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司法局依托市级涉企执法移动监管平台,积极构建“互联网+监管”新型执法监管体系,在推进涉企检查行为规范化、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根据企业反馈不断改进中为企业减负松绑,推动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为了推进涉企检查行为规范化,福山区各执法部门制定涉企检查事项清单,由司法局汇聚审核备案,形成系统化的管理清单,明确各部门的检查事项,划定检查范围,实现“清单之内全覆盖,清单之外无检查”。目前,已审核26个执法部门445项执法检查事项,编制完成《烟台市福山区行政检查事项通用清单》,清理清单外检查事项21项。聚焦执法检查“差异化”,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非高风险的企业主体,列入检查“白名单”,降低行政检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助力企业凝心聚力搞生产、一心一意谋发展。

  聚焦企业迎检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福山区司法局建立联合检查机制,推行涉企检查“只敲一次门”,依托涉企执法移动监管平台,匹配合并不同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的多个检查事项,实施联合检查。及时梳理涉企检查事项、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处罚信息等相关数据,依法依规形成处理结果上传平台,各执法部门对检查信息互认互用,做到涉企检查“只去一批人”。依靠“互联网+监管”数据共享平台进行涉企检查信息交换,实现涉企检查平台一方录入,多方可查,助推数据在市、区间纵向连通、互用共享。

  如何根据企业反馈改进工作呢?

  据了解,福山区创新“末梢感触监督工作法”,推出“一号一码一员一单”监督体系,创建企业“执法监督评价码”,企业检查完毕扫码评价、反馈意见,结果与区司法局、区纪委监委和各执法部门连通,精准监测涉企执法“末梢”问题。选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络试点”,从党政机关、企业团体、个体商户等领域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依托全域全科网格化中心、“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全面搜集涉企执法领域问题清单,实现“反馈即办理”,提高了企业满意度。

  区司法局还联合区纪委监委对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应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人社、交通8个领域开展专项评查,在对涉企行政检查的主体、程序、方式等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同步开展“廉政评查”,构建“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规范执法”完整监督治理闭环体系。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已累计评查涉企执法案件1774件,发现反馈问题420余项,制发各领域涉企执法分析报告16份,制定完善规范涉企执法制度15件,完善涉企“不罚免罚”清单36项,编制涉企执法指导案例6件,形成执法工作指引4册。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zzf/fzgzxzzfxtjd/202312/t20231213_491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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