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司法局积极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和司法部印发《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来,乌鲁木齐市司法局认真谋划、高效落实,积极推进司法所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高”的政治站位部署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市司法局将司法所建设作为推进全市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阵地,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方案》,为推进司法所工作提供制度保证。组织召开司法所建设现场推进会,明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各区(县)提高政治站位,着力解决制约司法所工作的瓶颈问题。各区(县)党委、政府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区域特色,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区(县)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政法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根据辖区面积、人口规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社会治安复杂程度以及工作需要等,将司法所划分为重点区域司法所和非重点区域司法所,以“一司法所一特色”为抓手,明确重点打造方向,突出职能特点,努力将司法所建设为推进法治建设、基层治理、营商环境的“主阵地”。
二是以“实”的工作措施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通过招录调任、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司法所任职、协调事业编岗位和政府雇员等方式补充司法所工作力量,全市118个司法所所均工作人员达到5人以上。通过改扩建等方式,推动全市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达到120平方米以上,满足司法所服务群众需要。通过集中培训、日常培训、以干带训三者有机结合,开展司法所工作人员“大培训、大轮训”活动,有效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同时,在人员招录聘用中,突出法律专业需求,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全市司法所具备法学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达32%。根据人民群众信息化法治需求,为司法所购置一批公共法律服务智能一体机,提供线上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覆盖率48%,用智慧赋能基层法治建设。
三是以“绩”的目标导向推动司法所工作取得成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市推行“1234”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在政法委统筹下,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3级调委会力量,发挥人民调解员、律师、领导干部等作用,将集中排查、日常排查相结合,线上排查、线下排查相结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2022年以来,全市排查发现矛盾纠纷2.2万件。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普法依法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司法所长、法律顾问列席参与街道(乡镇)重大行政决策和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建议,推动基层依法行政;发挥司法所法治宣传阵地作用,领导干部领学、专家学者助学、司法所长促学,切实提高基层政府依法治理水平;落实执法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督促辖区各执法单位针对执法对象进行普法教育,定期通报落实情况;开展好重要节点法治宣传工作,切实增强首府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观念,提升法治意识。依托司法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积极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站(室)作用,汇聚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组织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出具法律风险意见书等,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rmcycjfz/202312/t20231222_49219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