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以监督“硬杠杠”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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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讯 记者姜东良 李娜 通讯员张永林 近年来,山东省菏泽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和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聚焦行政执法规范运行,用一系列执法监督“硬杠杠”提高行政执法质效。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倒查违法违规行政行为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市司法局制定《菏泽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法》,聚力打通阻碍法治建设壁垒,形成有效的行政权力监督运行机制。
为汇聚执法监督合力,菏泽市司法局建立与相关监督主体的贯通协调机制,推动违规行政执法行为查究结果与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形成合力抓依法行政的良好局面。市纪委选派人员全程参与倒查违法违规行政案件专项行动,形成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调配合机制;将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对涉及违法违规问题的监督建议内容融入案件倒查监督行动;加强与相关监督主体的协作配合,综合在开展法律监督、行政审判、备案审查等工作中发现的一些违法违规行政行为线索,开展针对性查究。
为增强监督实效,今年5月,菏泽市启动“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组成市纪委参与的三个工作组对行政败诉案件和被复议纠错案件开展首轮责任倒查。菏泽市还突出执法监督结果运用,由市司法局牵头成立行政执法事业单位专业考核委员会,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等15个单位进行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将监督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zzf/fzgzxzzfxtjd/202312/t20231227_4924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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