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三调联动”绘就基层社会治理新“枫”景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为实现矛盾纠纷“控制在源头、化解在当地”的目标,近年来,江西省宜春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和诉源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促进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夯实基层基础
展现新“枫”貌
“感谢‘老娘舅’,这个调解方案我们接受,可以据此对这块‘纠纷地’重新进行权属划分。”不久前,奉新县上富镇村民陆某和刘某在专职人民调解员“老娘舅”的见证下握手言和,这起因土地纠纷引发的信访积案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奉新县从具有10年以上群众工作经验的村支书、村主任中择优选聘,建立一支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实施“三心四法”调解法,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老娘舅”调解工作室品牌,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据统计,目前,宜春市共有人民调解员10916人,建成人民调解组织2935个,在医疗、物业、金融等领域成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16个,形成覆盖城乡和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矛盾纠纷“应调尽调、能调尽调”,打造了“网事360”“祠堂说事”“缘桌调解”等一批调解品牌。
此外,宜春市将网格员充实到基层调解员队伍,通过群众“报”、网格员“调”、社区“统”、职能部门“办”,将基层治理“触角”延伸至小区、楼栋、屋场,实现“小矛盾一格处理,大纠纷全网联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目前,全市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8%。
强化衔接联动
描绘新“枫”光
近日,在宜春市袁州区西村镇人民调解员努力下,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据了解,原告梁某与易某是朋友关系。10年前,易某向梁某借款。出于朋友情分,梁某把钱借给易某夫妇,并写好借条。近几年,梁某多次上门催讨无果,直至2022年10月易某意外死亡,易某妻子彭某也未将借款归还。梁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给西村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处理。接到委派后,西村镇人民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并分别与原告、被告通过“面对面”方式进行调解。经调解员释法说理和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宜春市出台《关于健全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指导意见》,市、县两级法院与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行业调解组织、民间调解组织进行全方位对接,打造了宜丰法院“130”机制、铜鼓法院“和安庭”、丰城法院“母舅坐上+乡村法庭”等一批调解品牌。
据宜春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对接,打造诉源治理特色品牌,推动诉前调解由法院唱“独角戏”向各单位“大合唱”转变。仅2022年,全市民商事立案数出现历史拐点,同比下降10.9%;案件受理基数较大的丰城市、袁州区民商事立案数分别下降21.4%、10.4%。
“一站式”解纷
打造新“枫”景
今年3月,宜丰县一小区车棚突发大火,导致23名业主的电动车、自行车被烧毁。火灾发生后,业主、物业公司、电动车电池专卖店多次协商赔偿方案,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在宜丰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主导下,该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县法院驻中心法官、中心首席人民调解员对纠纷进行联合调处,从不同角度向当事人说理讲法,根据业主车辆受损程度进行分类,找准纠纷堵点。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轮番调解,最终,各方当事人在赔偿金额上达成一致,由电动车电池专卖店向23名业主支付赔偿金38000元,物业公司因管理不当支付赔偿金21000元,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宜春市持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只进一扇门、解纷万家事”改革,全市10个县(市、区)因地制宜,按照工作指引和“流程图”,全覆盖建成县、乡、村综治中心(矛调中心或调解室),构建起“综合受理、接诉即办、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实质性解纷体系。
实践中,“多中心”集成为“一中心”,“多平台”融合为“共同体”,依托县级综治中心,整合信访接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讼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等平台,广泛吸纳仲裁机构、律师团队、志愿组织、心理服务团队等多方力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叶婷)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rmcycjfz/202312/t20231227_492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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