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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皮山县:“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化解矛盾纠纷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潘从武

  法治日报通讯员张蕾李昊聘

  2023年12月8日,李某迈着轻松的步伐走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皮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他手里握着一份民事裁定书,自言自语道:“有了这个民事裁定书,心里就踏实了。”这是皮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采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成功化解的一起纠纷。

  不久前,李某和同事来到皮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向工作人员咨询:“我们两人的11万元工资被拖欠两年了,老板一直不支付,有更好的方法解决吗?”

  工作人员了解得知,2021年2月至11月,李某和同事在皮山县某公司务工,该公司陆续拖欠两人工资11万元。完工后,公司老板张某称没钱,便给两人写了欠条。两年过去了,李某和同事讨要工钱未果,便来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求助。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张某,他同意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

  工作人员又联系了皮山县新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皮山县人民法院,调解员迅速赶到现场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于12月30日前支付李某和同事工资11万元。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纠纷顺利解决。

  2023年以来,皮山县司法局不断创新调解模式,建立“庭(法庭)所(司法所)联动”机制,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快速调解模式,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同时,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简单纠纷立即化解;一般性矛盾纠纷采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快速调解方式进行化解;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纠纷,县、乡镇(街道)两级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采取“三调联动”方式合力化解,力争做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

  2023年11月初,皮山县城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皮山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调解了一起医患纠纷,并现场进行司法确认。

  2020年6月,阿某因交通事故在皮山县某医院治疗,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失,导致阿某左眼视力受损。阿某来到城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医院索要赔偿费。

  调解员张克军和古丽艾提热·艾力立即到医院了解情况,并邀请皮山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

  皮山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麦麦提敏·玉苏普向阿某和医院宣读了有关医疗事故赔偿的法律法规,根据和田地区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的鉴定报告、阿某的治疗病例等证据,证明医院确实存在过失。

  经调解,医院同意一次性支付阿某赔偿费用,双方签订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最终案结事了。

  据统计,截至目前,皮山县共建立县乡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46个,选配调解员1701名,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6284件,其中司法确认1571件。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rmcycjfz/202401/t20240109_493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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