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察机关办案要做到“心里有数胸中有谱”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余东明 张海燕
他走路风风火火,讲话中气十足,从依法公正监督检察听证办案,到多次协助检察机关化解刑事申诉、立案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方面的“骨头案”,侃侃而谈。近日,《法治日报》记者专访了现年66岁的上海市优秀人民监督员徐国忠,倾听他讲述生动的履职故事。
这已经是他担任人民监督员第7个年头,此前他连续5年在司法局组织的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去年在首届任期期满后更是获评任期考核优秀,成为“上海市优秀人民监督员”,今年12月顺利续任第二届人民监督员。
“每一场听证会前,我都要先向检察官问清楚刑事案件的罪名、民事案件的类别、行政诉讼的事由、公益诉讼的领域等,备好课才能做到心里有数、胸中有谱。”徐国忠说。
履职以来,他一共参与监督了286起案件,覆盖“四大检察”业务,用尽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的“十种方式”,足迹覆盖全市三级检察机关。
听证会上,徐国忠总会率先向检察官发问,“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正当?适用法条是否准确无误?”紧接着再向犯罪嫌疑人或涉案当事人提问,“执法是否规范?事实认定有无异议?”……在休会闭门讨论中,他也积极提出意见,并在复会后准确发表意见。
“听证过程中,人民监督员必须要有自己的独立判断,做到真监督、讲真话、建真言,唯有如此,才能不负人民赋予的监督权。”徐国忠告诉记者,当好人民监督员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丰富的人生阅历,退休前,他曾在党政机关10个部门工作过,担任26年的处级干部。
据了解,上海自2015年启动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将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职责由检察机关转移至司法行政机关承担,改变以往检察机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尴尬局面。2017年,上海市司法局公开选任了改革后的首届人民监督员共150名,除了像徐国忠这样的退休干部外,还有企业管理者、中层干部,以及普通员工、全职妈妈等基层民众,具有广泛代表性和人民性。
去年,上海市司法局修订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探索“一级选任、两级抽选”的工作方法,即由市司法局抽选人民监督员负责监督市检察院和各分院,以及铁路运输基层检察院办案活动;由各区司法局优先抽选居住或工作在本区的人民监督员负责监督各区检察院办案活动。今年,上海市司法局开展了新一届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包括13名上届留任的优秀人民监督员在内,全市共选任248名第二届人民监督员。
续任之后,徐国忠更加繁忙,在上海建立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基层联系点后,他还要参加基层联系点咨询活动,发挥好人民监督员在人民群众与检察机关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做好释法说理。
徐国忠说:“监督的同时,我们还要综合运用社会知识和专业背景提出相应建议,推动检察机关提升办案质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rmcycjfz/202401/t20240109_493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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