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监督员工作“沉”下去实起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欢
初冬,藏龙岛国家湿地公园,只见水面澄净、层林尽染,一片色彩斑斓。
这份美丽背后,离不开湖北省武汉市人民监督员彭勤的守护。
2021年初,彭勤和女儿在藏龙岛国家湿地公园散步时,发现公园南侧的水质污染严重,水底沉淀物及淤泥发黑发绿,水体散发着恶臭。
“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拍摄了现场视频和照片,并将这些线索交给了所属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检察官。”此后,彭勤先后3次受邀参加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活动,合力推动水质污染治理。
在此之前的2020年,彭勤被武汉市司法局选任为人民监督员,已先后参与几十个案件的检察听证工作。
据统计,本届人民监督员自2020年任职以来,武汉市司法局共抽选邀请像彭勤这样的人民监督员参加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巡回检察、公开听证等9类检务活动5000余人次,每人年均参与活动7次以上。
“我们会根据检察院对监督员专业背景的需求,开展定向抽选和邀请,在发挥人民监督员专业优势的同时,保障人民监督员的参与度和覆盖面。”武汉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相关负责人说。
为保障和促进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武汉市于2017年出台规定,明确人民监督员的履职补助标准,规范履职补助发放程序。
武汉市司法局还会同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培训办法》《武汉市人民监督员奖惩办法》《武汉市人民监督员证书管理办法》等规定,为人民监督员在促进法治建设、保障公民权益、加强检察监督等方面发挥实效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日常工作中,武汉市司法局、市人民检察院指定专人,一对一衔接,实现需求发布、随机抽选、微信电话通知监督员、抽选通报、办案情况反馈等全流程无缝衔接,推动形成高效协作、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同时,向社会公布人民监督员有关信息,畅通群众向人民监督员反映情况的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如今,人民监督员制度已在荆楚大地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截至2023年11月底,湖北省6.1万余人参与监督活动,参与案件24517件。
“我会继续努力做好司法办案的‘参谋员’、检察工作的‘监督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检察声音的‘宣传员’,与司法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形成合力,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检察办案的力度和温度。”彭勤对此满怀期待。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rmcycjfz/202401/t20240108_493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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