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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施行新规

时间:2019-11-13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行政复议法、民事诉讼法最新修订即将开始实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上线,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禁止上路......2024年1月,一批与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即将施行。

  一、全国新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行政复议法,明确行政复议原则、职责和保障,完善行政复议范围有关规定,增加行政复议申请便民举措,强化行政复议吸纳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完善行政复议受理及审理程序,加强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爱国主义教育法,在每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国家和社会各方面举行多种形式的庆祝活动,集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责任义务。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办好、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爱国主义教育法对利用红色资源、文物古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各类文化场馆等资源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作出明确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着重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制度进行完善,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涉外民事案件审判质效,更好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更好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同时,此次法律修改也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对民事诉讼领域的其他有关问题进行了修改完善。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4年1月1日施行。此次修订有很多制度创新和务实措施,如:压实政府责任,实施海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突出陆海统筹,统一海岸工程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保护要求;加强入海河流管理,协同推进入海河流污染防治;注重综合治理,协同推进重点海域治理和美丽海湾建设;进一步细化排污许可制度;强化入海排污口监管,优化入海排污口设置,加强排污口监测等。

  5、《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2024年1月1日施行,《条例》旨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立法有四大亮点:一是聚焦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对涉及青少年身心健康内容的规范,三是推进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四是形成社会共治汇聚保护合力。

  6、《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

  应急管理部公布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大小,明确审批要求。对于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息等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应当由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人员进行审批,委托进行审批的,相关责任仍由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未经工贸企业确定的作业审批人批准,不得实施有限空间作业。

  7、《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颁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按照分类管理思路,加强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设计、生产、维修、组装等的适航管理和质量管控,建立产品识别码和所有者实名登记制度,明确使用单位和操控人员资质要求;严格飞行活动管理,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制空域和适飞空域,建立飞行活动申请制度,明确飞行活动规范;强化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健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完善应急处置措施。

  二、北京新规

  1、租车、寄快递将进行身份查验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由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办法》突出首都特色,突出问题导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已有规定的内容不再重复,着力强化安全防范制度,坚持统筹协调、整体防控。突出强化安全防范的制度措施,其中规定,不接受地铁安检,将被拒绝进站乘车;加油、租车、寄快递都应进行身份查验;防范利用无人机进行恐怖活动;网络平台也有配合反恐工作的义务。

  2、规范行政处罚实施的全过程

  《北京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新《若干规定》涵盖了从行政处罚的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程序全过程,形成完整程序闭环。针对一线执法亟待解决的实践问题,新《若干规定》细化明确了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调查检查可采取的具体措施,中止(终止)调查和结案的适用情形,延长办案期限的程序要求以及和排除期间,增加即时通讯送达方式等。同时,增强执法重点环节操作规范,强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倡导科技赋能执法的新理念。

  3、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将禁止上路

  《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中规定,2024年1月1日起,违规“老年代步车”在北京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老年代步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原文链接:https://sfj.beijing.gov.cn/sfj/sfdt/fzxc74/436373180/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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