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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司法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2024-03-28)

时间:2019-11-13 来源:上海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上海市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协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着力推进“一网通办”改革向纵深发展,着力提升政务服务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着力构建全方位服务体系,推进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结合司法行政领域职能,将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市、区两级清单管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行政许可办件量为13958件,其中律师类行政许可13650件(含律师类11287件,律所类1272件,外国所89 件,“两公”律师 1002件),公证类行政许可58件,司法鉴定类行政许可250件。本年度我局持续推动行政审批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并按要求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不断提升办事便捷度和群众满意度。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律师类事项批后监管情况

    2023年在全市范围内就律师服务收费和年检考核情况指导各区司法局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共发现32件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轻微违规行为,通过区司法局指导律师事务所进行改正;对于涉嫌违法行为,由相关区司法局进行立案查处。2023年度共收到投诉举报157件,转主管区司法局进行调查处理,共查实7件。

    (二)公证类事项批后监管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对公证机构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细则》《关于开展对公证员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细则》等规定,于2023年9月组织开展本市公证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公证案件356件,涉及公证员43名,着重对执业活动中制作的《公证申请表》《询问笔录》《公证书(拟稿纸)》是否有公证员的亲自签名、在执业活动中是否存在违规跨区域执业行为等四方面内容进行检查。收到对公证机构公证执业行为的投诉3件,其中投诉处理完毕2件,中止调查处理1件。

    (三)司法鉴定类事项批后监管情况

    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2023年度本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对5家司法鉴定机构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围绕资质认定合法性、检测数据真实性、执行标准规范性、质量体系运行和鉴定技术能力保持的有效性方面,重点检查鉴定机构出具不实或虚假鉴定报告、超出资质认定范围出具报告、未按照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开展鉴定执业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结果均为“通过”或“自行整改后通过”。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提升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全过程智能化水平

    持续简化、优化线上线下办事流程,推进“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和“律师事务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两个“双100”高频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分别于2023年6月和10月上线,实现智能引导、智能申报、智能预审、智能审批等服务,实现线上线下申请材料结构化、业务流程标准化、审查规则指标化、数据比对自动化。智能预填比例不低于70%,智能预审比例不低于90%,企业群众首办成功率不低于90%,办理状态15分钟实时同步并入驻政务服务自助终端。

    (二)优化拓展线上线下帮办服务

    根据市政府《关于上线第三批“线上人工帮办”事项等工作的通知》《建立完善帮办制度提高“一网通办”便捷度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持续完善线上帮办工作机制。2023年7月新开通“线上人工帮办”的人工客服平台账号和知识库运营中台账号,配备专人实现“律师事务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和“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事项日常线上接答,并对知识发布、更新、进行日常维护,强化知识内容查疑补缺。

    (三)推进惠企利民政策“法律援助受援人公证费用免申即享”

    根据《2023年上海市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沪府办发〔2023〕3号)要求,我局于年初正式启动了“免申即享”相关工作,法律援助受援人公证费用“免申即享”已于2023年9月上线,该事项改革前,法律援助受援人需要向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后才能享受公证费用减免;改革后,符合一定条件的法律援助受援人在办理相关公证事项时,无需向公证机构申请,即可直接享受公证费用减免服务。预计上线后,每年惠及群众50人次左右,免收资金10万元左右。

    (四)深化电子证照制发和应用

    根据《2023年上海市数据发展管理工作要点》,我局持续拓展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范围,推进电子证照送达,不断优化电子发证模式,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在本市以及长三角政务服务、监管执法和社会化领域应用,优化提升电子证照使用体验和使用效能。目前本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已实现电子证照同步制发。

    (五)提升市民主页和企业专属网页“两页”个性、精准、主动和智能服务水平

    为提升我局“两页”服务能级,2023年与市大数据中心积极配合,在市民主页“专属”之“学习工作-职业身份-法律工作者”信息页下新增5个档案信息的推送,包括“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信息”、“人民调解员信息”、“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和“律师奖励信息”。

    (六)长三角律师跨省调档事项“一网通办”对接工作

    2023年办理了律师执业档案调转1793件,其中涉及长三角地区的律师执业档案调转办件为615件,收到江苏长三角“一网通办”(律师业务)事项技术标准后,开发新增接口,优化流程功能,采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进行长三角律师执业档案调档办理,运行情况较好。长三角“一网通办”线上办理流转有效解决跨省业务办理难、服务事项流转过程周期长、审批环节多等问题,减少申请人的跑动次数,减少材料审核时间,提升办事效率,切实提高申请人的满意度。

    五、监督纠正情况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部署,于2023年11月至12月底对市局相关业务处室及各区司法局开展评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随机抽取的案件从主体适格、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执法程序、裁量基准、案卷归档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被评查案卷质量总体较好,办案质量稳步提升。针对评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认真进行总结,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机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行政许可工作平稳、有序、规范,但部分环节也反映出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存在程序衔接等问题,行政审批的系统化、信息化、电子化等方面仍有不足,与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存在一定差距,距离做精做细还有提升空间。

    (一)积极推动市级服务事项下沉

    以服务便民为导向,实现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零窗口”,分类型、分阶段依法探索行政许可等服务事项下沉区司法局办理,定期更新下沉事项清单,努力实现“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审批服务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有效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办事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强化电子证照管理应用

    继续拓展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范围,推进电子证照送达,不断优化电子发证模式,提升应用基础支撑能力。

    (三)探索研究“远程虚拟窗口”服务模式

    坚持运用科技手段赋能公共法律服务,优化行政许可等事项网上服务。研究试点远程虚拟窗口,延伸司法行政领域政务服务触角,在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后,根据市政府远程虚拟窗口工作的相关要求,探索研究市司法局审批工作人员远程在线办件服务新模式,推行远程互动引导式政务服务,实现与实体大厅同质办理体验。

  

  

  


原文链接:https://sfj.sh.gov.cn/2020zwdt_tzgg/20240328/59bfef0390c14637888e2c52e4c23b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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