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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基层司法所职位体检(第二批)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16年山东省政法干警

  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

  基层司法所职位体检(第二批)公告

  

  根据《2016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2016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基层司法所职位体检(第二批)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公告》关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有关规定,共7人确定为基层司法所职位第二批体检人选(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确认

   请参加基层司法所职位第二批体检的考生,于2016年12月27日16: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体检。具体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各单位所公布邮箱(见附件1)。

   (二)标题统一按“XXX确认参加体检,招录单位:XXX,招考职位:XXX”。

  (三)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公务员考试科目准考证号。

  (四)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五)放弃体检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体检及录用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后,于2016年12月27日16:00前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各单位指定传真号。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录用资格。

  三、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将于2016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由各单位分别组织进行,具体时间以各单位通知为准。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按照要求到达集合地点,由工作人员核验身份信息后,统一前往医院体检。

  四、相关要求

  (一)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本人一寸彩色证件照照片(1张)。体检当日请着便装。

  (二)体检前要注意休息、饮食清淡,不要饮酒、熬夜,体检前48小时不要做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可以饮少量水),体检前保持空腹。

  (三)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考生,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

  (四)考生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请务必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和监督。体检时,除工作人员外不得由家长等其他人员陪同,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凡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

  各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1。

  

  附件1: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基层司法所职位第二批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放弃公务员体检及录用资格声明.doc

  

  

   山 东 省 司 法 厅

   2016年12月26日

  

  

  

附件下载: 放弃公务员体检及录用资格声明.doc
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基层司法所职位第二批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63/201612/c25bdf25-6542-4b22-8e74-144724d073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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