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谈加强法治建设
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3日举行的“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等有关负责人围绕“加强法治建设、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介绍了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离不开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我们在法律法规制定修订中,把依法平等保护内资外资、国企民企、大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从制度上落下来,促进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司法部部长贺荣表示,今年以来,司法部已推动出台《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招标投标法、保险法等的修订工作。同时,加强对行政法规中有违公平条款的清理工作,牵头对602件行政法规开展集中清理,目前已向社会公布了两批,第三批将尽快公布。
司法部还组织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深化“减证便民”,重点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依法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粗暴执法、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自明年1月1日开始施行,我们将努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共同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贺荣说。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税法草案、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推动国务院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今年以来,司法部已完成41件改革急需、群众期盼的立法项目。
司法部立法一局局长张耀明表示,司法部把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项目、交办的重大立法任务作为重中之重,加快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必备、维护国家安全所急的制度体系,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
司法部还统筹立改废释,为国家重大改革提供法治保障。“我们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为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设立全国生态日等提供法治保障,推动相关改革举措积极探索、有序试点。”张耀明说。
继续推动公证便民
公证办理是否方便快捷,事关群众法治获得感。
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局长刘长春表示,近年来,司法部聚焦群众在公证办理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全面梳理地方出台的公证证明材料清单,能减的尽量减;公证机构能够通过主动核查或者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方式获得的证明材料,不再让当事人提供;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公证事项中涉及的一些辅助性证明材料,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原件。今年6月,司法部向社会公布了规范33类81项证明材料清单,删减不必要的证明材料116项。
围绕服务保障民生、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司法部部署各地进一步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建立公证与领事认证协同联办机制,做到“一次申请、一窗受理、联动办理”。开展“互联网+公证”,推进部分公证事项“跨省通办”。遴选295家公证机构与驻外使领馆共同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满足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公证服务需求。
司法部还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明确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项目,指导各地对低收入群体、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按规定减免公证费用。今年以来,已为老年人办理免费遗嘱公证1.1万余件。
支持港澳律师
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近年来,司法部出台港澳居民参加内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申请律师执业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港澳律师界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大湾区律师充分发挥既熟悉港澳法律以及有关外国法律,又熟悉内地法律的专业作用,积极办理涉外涉港澳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法律事务,为高质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田昕说,截至目前,已顺利举办3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1500多名港澳律师报名参加考试,其中372名港澳律师已领取大湾区律师执业证书。
田昕表示,今年司法部及时提出延长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期限、修订试点办法的建议,并起草有关议案和文件,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授权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修订试点办法,将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期限延长三年,适当降低考试报名门槛。“我们将持续完善法律服务对港澳开放各项政策,研究细化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配套措施机制,为港澳律师在内地执业提供更多机遇和平台。”他说。
(来源:新华社)
原文链接:http://sft.shanxi.gov.cn/qmyfzs/jcbs/202311/t20231127_9433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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