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司法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牵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为我省高质量发展积极提供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全省法治建设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扎实履行省委依法治省办职能,推动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第七、第八次会议,推动召开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任务推进会和专题培训班,制定《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关于深化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组织研究起草并推动印发《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山西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山西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在全国率先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面依法治省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出年度重点研究课题,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法治山西建设。建立省委依法治省办领导包联市县制度,着力夯实市县法治建设基层基础。加强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指导,建立试点工作联系点制度和季度报告通报机制,组织召开试点座谈会,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指导太原市获选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现我省综合项目新的突破。启动开展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开展首届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及时督促并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内生动力不断增强,争优创先的氛围更加浓厚。高标准配合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大力开展法治督察和专项考核,对全省市县法治建设情况开展了首次民意测评,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建立督检衔接新机制,印发我省《法治督察与纪检监督协调配合机制工作方案》,有效促进全面依法治省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协调衔接、相互促进。印发《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专题述法的通知》,在全国率先构建符合山西实际的“会议述法”工作新模式。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厅党委带头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把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全面依法治省、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法治重要事项纳入党委会、厅长办公会重要研究议题,严格按照程序,认真研究推进,加强系统谋划。厅主要领导坚持讲政治、守规矩,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法治集中学习,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法治专题调研,亲自部署推进“三位一体”建设试点、法治督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亲力亲为,狠抓落实,积极牵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围绕发展大局,持续增强行政立法质效
圆满完成12部地方性法规和8部政府规章相关立法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立法调研、省政府规章备案、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收集等工作。严格落实《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完成合法性审核578件、备案审查266件次,做到了有备必查、有错必纠。配合推进省政府制度建设专项工作,对1979年以来以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2245个文件进行集中审核。首次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通报年度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有效提高了各市和各部门对备案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质量。与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调研,推动各地各部门规范和优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做好备案审查等相关工作。我厅以高质量立法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做法,被司法部立法工作专刊转发,立法工作有关做法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四、提升服务理念,精准赋能优化营商环境
出台《服务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具体举措》《服务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开展联企服务专项活动,积极服务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局。组建由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机构、法律援助机构、仲裁机构组成的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高端法律服务团,为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提供全方位、系统性、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会同省委政法委联合出台《山西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积极引导、评价和助力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梳理优化“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进一步拓展告知承诺制覆盖范围,持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如期完成行政复议职责整合,全省行政复议机关由1640个整合为129个,全省司法行政部门全部加挂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办公室)牌子,案件管辖体制分散、审理标准不统一、案多人少等长期制约行政复议工作的问题得到根本改善,案件办理质量显著提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以省委依法治省办文件印发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切实履行生效裁判的通知》,截至目前厅机关没有不履行的生效裁判。
五、强化制约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提请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意见》,推行裁量权基准制度和“三张清单”制度。提请省政府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推动乡镇、街道形成“一支队伍管执法”。在襄垣县、长子县、定襄县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着力打造立体化、全过程、全方位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长治市长子县、襄垣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挂牌成立。深化政治巡察,制定《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厅党委巡察工作规定》《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工作细则(试行)》,建立厅党委“述责述廉”和“履职约谈”制度,加强对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部署开展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年”活动,全省社区矫正保持持续平稳,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为0.056%,《法治日报》对我省相关经验做了宣传报道。
六、始终心系民生,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温度
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深度融合,大力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推动将“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连续第四年列入省政府年度民生实事,打造在全国叫得响的公共法律服务特色品牌。今年以来,累计免费解答人民群众法律咨询51.9万人次,完成全年任务的173%;办结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12150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21.5%。组织对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能力进行全面评查,规范行业执业活动,大力提升鉴定质量。深化仲裁改革,制定印发《加强仲裁工作十项措施》,推动仲裁委完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改革人事、财务、薪酬制度,打造知识产权、旅游投诉纠纷仲裁平台,积极发展互联网仲裁。深入推进公证机构改革,推动县级停业公证机构恢复执业,推动高平市公证处完成零编制体制改革,成为全省第一个零编制县级公证机构。加快推进公证便民化服务,开展“公证+不动产登记+税收”业务协同办理工作专项活动,实现“一次申请、一套材料、内部联办、结果共享”,不断扩大便民服务的人群覆盖范围。
七、深入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制定《2022年山西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举办“八五”普法骨干线上培训班,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举办“宪法伴我四十年”主题展,开展“‘宪’在‘晋’行时”网上学法答题分享活动,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推动省直机关职能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和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反拐卖、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法律法规。积极推动打造国家级和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举办以“法治新时代”为主题的全省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充分运用“山西普法”抖音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探索建立山西省法治乡村建设村级指标体系,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推荐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3个,命名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00个。规范推进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举办“农村学法用法大讲堂”线上培训,有效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
八、维护和谐稳定,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成效明显
扎实开展全省“枫桥式”司法所首创活动,验收符合标准的“枫桥式”司法所共121所。积极开展“调解进基层”活动,部署开展“调解护稳定、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全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12456次,调解纠纷128899件,调解成功率99.46%。支持试点设立民办非企业性质民商事调解中心,发挥商事调解组织专业化、职业化的优势。大力推进全省访调对接工作,全省市级访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全部成立,县级访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92家。打造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人民调解队伍,目前全省共建立调委会23460个,人民调解员总数已达75576人,建起纵向覆盖县、乡、村,横向覆盖各领域、各行业和社会治理各个方面的立体式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开辟全国首档“媒体+司法”多元沉浸式融媒体专栏《调解“晋”行时》,全新打造山西调解代言人——AI智能主播“晋小调”,选树市县人民调解先进模范124名,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对照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任务,对照党的二十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工作中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特别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部署上还有差距,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的创新性举措还不够强;二是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任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的水平还不够高。三是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还不够均衡,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实际需求。
2023年,省司法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我省实施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整改和省委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发现问题、补齐短板、提升水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实现率先突破,推动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山西,为我省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牵头推动我省法治建设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落地落实。指导市县深化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积极总结经验。组织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省级评审工作,命名4个综合示范地区和6个单项示范项目,做好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
二是不断提高立法质效。紧紧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科学编制2023年行政立法项目计划,更好发挥行政立法基地、行政立法专家库和基层联系点作用,高质量完成全年法规规章起草审查任务。严格依法做好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完善行政立法平台功能,优化审核审查机制。组织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征集工作。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持续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调研督导,提升乡镇(街道)执法能力和水平。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组织重点行政执法领域案卷评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执法监督,持续开展“行政执法大讲堂”活动和执法监督专题培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法治化水平,着力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四是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力度。积极争取将“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继续列入2023年省政府民生实事,打造山西公共法律服务特色品牌。编制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政府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具体项目,不断增强法律服务供给质效。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援助法》,聚焦特殊群体,广泛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活动。
五是全面提升调解工作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规范提升2023年“枫桥式”司法所强化创建工作。继续深化调解进基层专项活动。规范全省市县访调对接调解组织工作,努力在全省形成组织有力、上下联动、制度完善、运转协调的省、市、县三级访调对接工作体系,推进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为维护全省社会大局稳定作出新贡献。
原文链接:http://sft.shanxi.gov.cn/qmyfzs/fzzfndbg/202303/t20230313_81436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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