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花”变“洗钱花” 大额订单需注意
湖南法院网讯 “现金花”礼盒看似浪漫,但在现实中,使用人民币制作花束,既有损人民币形象,同时在扎花和拆开的过程中也易造成人民币毁损,妨碍人民币流通,涉嫌违法。更令人忧心的是,近两年通过此类手法洗钱的案例屡见不鲜。近日,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案件,依法严格惩治了利用“现金花”礼盒为诈骗集团洗钱的犯罪行为。
2023年5月上旬,郭某明知王某在转移犯罪资金,仍同意帮助王某以订购“现金花”礼盒的方式跑分取现,并邀请周某共同参与。在郭某挑选完花店并与花店老板沟通好订购事宜后,由王某通知上线,将上游犯罪中电诈受害人的资金转入花店老板银行账户内。花店老板收到汇款后,取出现金做成“现金花”礼盒,再由周某上门将礼盒取走。经查,三人涉案金额共三万元,郭某从中违法获利1500元,周某从中违法获利4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周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郭某、周某的共同犯罪中,二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对犯罪后的违法所得均予以退缴,同时退赔了被诈骗受害人的资金,法院决定对二人从轻从宽处罚。郭某、周某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适用缓刑对二人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对二人宣告缓刑。法院综合郭某、周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郭某、周某二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二人均被处以罚金五千元。
法官说法:这是一种新型洗钱套路,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为快速洗钱通过从银行取现、换虚拟币的方式在花店、蛋糕店等商户进行大额消费以实现套现,商家因此前做过类似定制礼品盒或基于大额订单,大多会迎合客户需求,从而放松了警惕。通常诈骗分子会优先购买方便变现的商品(如烟酒、鲜花礼盒、黄金等),提出将钱打入商户经营者的银行卡账户内,让其提供银行卡号。随后,不法人员将卡号转发给电诈案件受害人。商户收到的“预付款”实际是其他案件的“赃款”。就这样商户经营者无意中成为诈骗分子的“洗钱帮凶”,不仅商户账户容易被冻结,甚至可能遭受涉案资金被划扣的重大损失。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商户要谨慎接收网络订单和大额线下订单,规范收款流程,拒绝来历不明的货款,不要随意提供自己的银行卡账户或收款二维码过账,莫因一时的小利,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洗钱的“帮凶”。同时,个体商户若发现银行账户出现异常状况,应第一时间到银行卡开卡行查明原因,如被警方依法处置,要积极收集交易资料配合警方调查处置。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198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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