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聚焦效能提升 扎实推进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走深走实
省司法厅聚焦效能提升扎实推进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走深走实
全省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启动以来,省司法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抓手举措,持续释放大抓效能的强烈信号,不断激发全系统各级起步冲刺、决胜全年的干劲和斗志,努力让作风硬、本领强成为司法行政干警的鲜明标识,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紧贴职能使命统筹谋划推进
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放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中高起点精心谋划。紧紧围绕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一体研究制定《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助力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若干措施》《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助力营商环境突破年若干措施》和《省司法厅党组关于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72项,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定期督查督办。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开展专题调研,确保活动不虚不偏、扎实推进。
紧抓本领提升推动干事创业
坚持厅党组带头,研究制定《中共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会前学法实施方案》,开展会前学法活动6次,厅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作法律法规讲解,以上率下带动各级提升法治素养。举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全国两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和厅管直属系统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开展3期“陕西司法行政大讲堂”,持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强化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的能力担当。组织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新提拔和交流轮岗副处级领导干部集体任前谈话会,厅党组专题听取各处室一季度工作情况汇报,面对面指问题、教方法。组织机关处(室)领导、业务骨干与年轻干部结对子,在思想上交流、在工作上指导、在生活上关心,为作风转变、效能提升奠定了良好基础。
紧扣重点任务服务中心大局
坚持把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紧扣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准确理解把握“12346”目标任务,引导广大干部知重负重、真抓实干,在履行岗位职责中争创佳绩。认真组织开展《陕西省高质量项目服务促进条例》《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修订)》《陕西省创业投资条例》等立法项目的调研和起草,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在12348热线平台开通“专家门诊”,设立“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法律服务专席,全时段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组织专业对口、综合服务能力强的优秀律师事务所与省、市重点项目结对,加强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制定出台《省司法厅行政复议集体议案规则》,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1件,审核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09件。研究制定《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全力推进宁强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行政执法办案平台信息化建设工作,严格依法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实现了提质增效。
紧盯群众关切践行法治为民
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巩固拓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顽疾,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深化落实“十带头”“十表率”要求,严格执行厅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包抓工作机制,20余次深入市、县(区)和镇(街)开展调研,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组织召开律师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研究改进落实分工方案。积极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共享使用,组织开展陕西法律服务网法律服务事项进驻“秦务员”APP。持续推进全省律师、司法鉴定和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认真对照排查梳理,狠抓典型案件查处,破除管理积弊,促进全省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政治素质进一步提升、服务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积极发挥法律援助惠民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 《法律援助法》,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00多件,组织开展服务“三个年”法援惠民生公共法律服务主题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展示司法行政部门惠企利民措施。扎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维稳安保工作,认真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序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省司法厅以会风会纪“小切口”推动机关作风持续向好
近日,省司法厅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大会,厅办公室、厅直机关纪委从党员干部容易忽略轻视的小事入手,把会风会纪当做厅机关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的一个“小切口”,组织开展突击督察检查。秉持“会风连着作风,会风体现作风”的观念,参会人员严格执行会场纪律规定,听讲认真,会场秩序井然有序,机关党员干部精神状态良好。对部分未按通知规定着装或着装不规范、违反会风会纪的同志,利用“红黑榜”予以通报,责成厅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上榜”人员自我检视,抓点带面,严肃会风会纪,促进行为养成,推动机关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cfxz/qzab/699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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